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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在大雨的夜晚,送走乔安之后,的确见到了闫涵。在他们母校门口的烤肉店,他已经好多年没来过了,他以为这里早已搬迁或者改造,没想到它一直都在,老板也没变过,只是头发更白了一些,背更驼了一些。客人也没有变,一批接一批的大学生,三三两两的,中间掺杂着早就过了青春保质期的他和闫涵。其实这些他都没注意到,他只看到闫涵。染了亚麻色的卷发倾泻而下,一双大眼睛,带着“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无辜眼神。十五年前是这样,五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她叼着筷子,四处张望着,桌上的烤盘上已经工工整整摆好烤肉,最中间是五花肉,之后是牛舌,最外面是香菇,她对面的盘子里,也放好陆先生最爱吃的牛舌。看到陆远扬出现在门口,她高兴地挥挥手,不顾周围目光,大声喊着他的名字。

闫涵真的一点也没变过,这样招呼着他,不带愧疚,甚至岁月在她脸上都没留下丝毫痕迹。一切如前,她对他的熟稔程度,就像昨天两个人还在图书馆里偷偷接过吻。她和乔安最大的共性在于,她们都善于伪装,只不过乔安总在伪装世故,遇到什么事竭力让自己做到宠辱不惊,闫涵总在伪装天真,哪怕一只蟑螂也能引起她的尖叫,其实呢,这个姑娘她什么都不害怕。什么都不害怕。说起陆先生和闫涵的事倒也很简单,概括成一句话就是闫涵卷了陆远扬的钱跑了,跑了不说,还嫁了别人。不过概括起来这件事也不复杂,闫涵和陆先生大学时候开始谈恋爱,后来一起工作创业,都是一个专业的同学,陆先生家境并不优厚,所以闫涵也跟着他经历了比较困难的时期。故事里出乎人意料的是,后来他们条件好了,自己成立了公司,有了积蓄,陆先生都已经买了钻戒求了婚,闫涵还是跑了,拿着公司的所有流动资产跑去国外嫁人。闫涵拿着所有钱跑,陆先生不在乎,别看他现在干个什么狗屁事都挺处心积虑的,但是对闫涵,他真是不在乎。在当时,如果她想摘果子,手臂又不够长,让他剁个胳膊给自己接上,他下刀见血,也绝对不眨眼。很好理解,也很讽刺,就像齐飞对乔安的感情也是这样。再复杂的男生,掉到真正的爱情里面都单纯得像条狗。但是他在乎她悄无声息嫁别人,她不能剁了他的胳膊送给别人,让别人去给她摘更大更好的果子。闫涵后来也跟他解释过,用各种途径,说自己要留下,想拿绿卡。走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留下来收拾烂摊子的人多么艰难,这是陆先生人生中最害怕被揭开幕布的一场舞台剧。他因为闫涵的离开,一蹶不振,公司的状况也很不好,最后关门倒闭,为这件事他住过院,精神科,后来吃着百忧解过了两年。不过还好,他还是站起来了,虽然过程痛苦而艰难,但他还是站起来了。这才是我们喜欢的陆先生嘛。

Fiona说这段的时候,特别崇拜,她跟乔安说,自己的爸爸可是陆总的恩人。陆先生的事情,公司里只有Fiona最清楚,也都是跟她爸打听来的。闫涵点了米酒,每次倒给自己之前都先帮陆先生满上,碰杯,再娓娓道来自己这些年的事,养的狗,读的书,走过的地方,细微到学会做的糕点,整个过程中,他不说话,像欣赏一样仇人捏出来的展品,渴望找出些许破绽,很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面面俱到。带着让人迷失的单纯眼神,对桌上的杯子筷子都有好奇心,爱笑,最令陆先生憎恨的是,她还是讨人喜欢,她的笑能触动他脑子里最不愿意被提起的那根神经。“远扬,我其实特别羡慕你,我挺后悔结婚的,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生活就是爱情的火葬场,根本不给爱情留全尸,烧得连灰都不剩。”闫涵夹起一块五花肉,蘸酱,滚上孜然和胡椒,最后包在白菜叶里,张开嘴巴,巧妙地躲过裸色唇膏,放进嘴巴里,这一系列动作无比缓慢,她是想等待他的回应。“你告诉我干什么?我没有兴趣知道你的私事。”他的话冷得每个字儿上都能掉下冰刀来。“因为我对你的事情有兴趣,可你又不告诉我,所以就随便说说我的事,如果咱们两个大人在这儿傻坐着无语凝噎,周围那些学弟学妹看着多丢人。”“你其实根本不用找我的。”“可你还不是出来了。”闫涵托着腮,盯着陆先生看,“我想你了,我知道你也想我。”“我不想你,我出来只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原来你也这么薄情,有了小姑娘就把旧情人抛到脑后了。”她眯起眼睛,故意责备,依然带着笑意。陆远扬紧张起来,“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