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心猿意马
沈眉娇的厨艺很差。
从前她娘活着的时候,一日三餐就没让她操过心,后来她娘过世了,沈眉娇一个人生活,除了偶尔煮个泡面烧个水,轻易是不开火的。
薛锋扬给她出了一个难题。
看着他不愿意吃外卖饿得胃疼的模样,沈眉娇又有些于心不忍,就想煮个粥。
上网查了最简单的食谱,她便躲进厨房折腾起来。
等到爱丽丝被砰砰作响的声音吵醒,走出房门时,餐桌上已经摆了一碗看不出模样的粥了。
“你醒了?”沈眉娇正穿着围裙从厨房出来,手里还端了一大锅白糊糊的粥。
爱丽丝不太习惯这么家居化的娇姐,不由呆愣愣地开口:“娇娇姐,你这是在干嘛”
“来来,我煮了粥,你也来吃点吧。”沈眉娇一边招呼着,一边把粥往保温壶里倒。她请了一会假,准备把粥送去医院后再去上班。
爱丽丝走到桌边,用勺子一扒拉,看着那粗成拇指的肉丝和快结成块的粥,顿时怀念起高冷范的沈眉娇来。
“娇娇姐,你这是……”她一点“尝”的兴趣都没有。
沈眉娇盖好保温壶,把围裙一摘,随口回道:“有个朋友病了,煮些粥去探病。”
“男朋友?心上人?”爱丽丝眼珠子一转,充满好奇地盯着沈眉娇。
“普通朋友!”沈眉娇拎了保温壶就准备出门。
“唉好咸,咸咸咸!”爱丽丝舀了一勺粥就碰了碰唇,然后一声哀嚎,“娇娇姐,你这样可不行,这粥……略难吃啊!我认识个厨艺高超的人,要不我带你去找他学学”
爱丽丝心里的os是:这都要给人家煮粥了还朋友,看普通朋友哪用得着亲自下厨的。不行,她得帮帮娇娇姐。
“真这么难吃?”沈眉娇就皱了眉。
她心里的os是:难吃成这样,薛锋扬只怕会挑剔得她这辈子都不想下厨了,还是……找人指点点吧。
于是,沈眉娇就点了头,多请了两小时假期,由原来的两小时改成了半天。
等被爱丽丝拉到了“高人”的住处时,沈眉娇才傻眼。
爱丽丝说的“高人”,是她的大老板,莫斓笙大人。
“小叔叔!我想死你了!”爱丽丝几乎是用扑的,一把就抱住了莫斓笙,连开口的机会打招呼的机会都没给他。
沈眉娇想回头走都来不及。
她给公司的请假理由是“去医院处理伤口”,但现在她却处理到老板家里来!
莫斓笙把爱丽丝的爪子一根根扒下来后,才看到明显陷入痴傻尴尬状态的秘书三号,不由失笑道:“快点进来。”
爱丽丝一早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也说过情况,莫斓笙已经猜到沈眉娇是煮给薛锋扬的,便也没问什么。
沈眉娇只能跟着爱丽丝进了门。
莫斓笙的房子是套一百平左右的复式楼,和沈眉娇想像中男人的单身公寓不一样,并不是以灰黑为主的现代简约风格,而是原木色的温暖简洁风,和雍穆会有些像,但又没那么古典。
沈眉娇站在挑高的客厅里有些局促地望着,沙发上的衣服,茶几上的杂志咖啡杯什么的,归纳得虽然并不整齐,却有生活的味道,四周很干净,显然常常打扫。
这应该是个居家的好男人。
“你在发什么呆?”莫斓笙的声音传来。
沈眉娇猛然醒来,脸一下烧起来,她想得有点多了!
莫斓笙靠着厨房门,双手环胸地看着手足无措的沈眉娇,她这副模样,好像进了龙潭虎穴似的!
“莫总,对不起,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沈眉娇尴尬地开口,爱丽丝在进屋后两分钟就借口有事跑走了,整个屋里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她有些歉疚,莫斓笙穿着t恤和运动裤的家居服,发丝有些微乱,眼下有些沉色,这大周一他居然没去公司,她就猜到他必然熬夜工作,所以才呆在家里补眠,没想到,被她给骚扰了。
从前她娘活着的时候,一日三餐就没让她操过心,后来她娘过世了,沈眉娇一个人生活,除了偶尔煮个泡面烧个水,轻易是不开火的。
薛锋扬给她出了一个难题。
看着他不愿意吃外卖饿得胃疼的模样,沈眉娇又有些于心不忍,就想煮个粥。
上网查了最简单的食谱,她便躲进厨房折腾起来。
等到爱丽丝被砰砰作响的声音吵醒,走出房门时,餐桌上已经摆了一碗看不出模样的粥了。
“你醒了?”沈眉娇正穿着围裙从厨房出来,手里还端了一大锅白糊糊的粥。
爱丽丝不太习惯这么家居化的娇姐,不由呆愣愣地开口:“娇娇姐,你这是在干嘛”
“来来,我煮了粥,你也来吃点吧。”沈眉娇一边招呼着,一边把粥往保温壶里倒。她请了一会假,准备把粥送去医院后再去上班。
爱丽丝走到桌边,用勺子一扒拉,看着那粗成拇指的肉丝和快结成块的粥,顿时怀念起高冷范的沈眉娇来。
“娇娇姐,你这是……”她一点“尝”的兴趣都没有。
沈眉娇盖好保温壶,把围裙一摘,随口回道:“有个朋友病了,煮些粥去探病。”
“男朋友?心上人?”爱丽丝眼珠子一转,充满好奇地盯着沈眉娇。
“普通朋友!”沈眉娇拎了保温壶就准备出门。
“唉好咸,咸咸咸!”爱丽丝舀了一勺粥就碰了碰唇,然后一声哀嚎,“娇娇姐,你这样可不行,这粥……略难吃啊!我认识个厨艺高超的人,要不我带你去找他学学”
爱丽丝心里的os是:这都要给人家煮粥了还朋友,看普通朋友哪用得着亲自下厨的。不行,她得帮帮娇娇姐。
“真这么难吃?”沈眉娇就皱了眉。
她心里的os是:难吃成这样,薛锋扬只怕会挑剔得她这辈子都不想下厨了,还是……找人指点点吧。
于是,沈眉娇就点了头,多请了两小时假期,由原来的两小时改成了半天。
等被爱丽丝拉到了“高人”的住处时,沈眉娇才傻眼。
爱丽丝说的“高人”,是她的大老板,莫斓笙大人。
“小叔叔!我想死你了!”爱丽丝几乎是用扑的,一把就抱住了莫斓笙,连开口的机会打招呼的机会都没给他。
沈眉娇想回头走都来不及。
她给公司的请假理由是“去医院处理伤口”,但现在她却处理到老板家里来!
莫斓笙把爱丽丝的爪子一根根扒下来后,才看到明显陷入痴傻尴尬状态的秘书三号,不由失笑道:“快点进来。”
爱丽丝一早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也说过情况,莫斓笙已经猜到沈眉娇是煮给薛锋扬的,便也没问什么。
沈眉娇只能跟着爱丽丝进了门。
莫斓笙的房子是套一百平左右的复式楼,和沈眉娇想像中男人的单身公寓不一样,并不是以灰黑为主的现代简约风格,而是原木色的温暖简洁风,和雍穆会有些像,但又没那么古典。
沈眉娇站在挑高的客厅里有些局促地望着,沙发上的衣服,茶几上的杂志咖啡杯什么的,归纳得虽然并不整齐,却有生活的味道,四周很干净,显然常常打扫。
这应该是个居家的好男人。
“你在发什么呆?”莫斓笙的声音传来。
沈眉娇猛然醒来,脸一下烧起来,她想得有点多了!
莫斓笙靠着厨房门,双手环胸地看着手足无措的沈眉娇,她这副模样,好像进了龙潭虎穴似的!
“莫总,对不起,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沈眉娇尴尬地开口,爱丽丝在进屋后两分钟就借口有事跑走了,整个屋里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她有些歉疚,莫斓笙穿着t恤和运动裤的家居服,发丝有些微乱,眼下有些沉色,这大周一他居然没去公司,她就猜到他必然熬夜工作,所以才呆在家里补眠,没想到,被她给骚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