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妾之地位
妾的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低呢?
最根本的原因,如前所述,就在于她“来路不明”,不是“明媒正娶”。妾之“来路”,有从嫁、私奔、购买、收房、赠送、转让、赏赐、抢夺、变卖、官配等好多种,而根据这些“来路”,妾与妾之间的地位便也不相同。
地位最高的妾是“媵”。“媵”是赠送的意思。先秦时,诸侯娶他国女子(当然多半是公主)时,女方国君都要赠送几个女子作陪嫁,与女方国君同姓的其他国家也要有所赠送,颇有些像现在许多商号的“买一赠二”,买一套高档西服,赠送一条领带或一件衬衫一样。衬衫领带和西服当然不等价,所以滕的地位也比妻低,只能算是妾。据说有一次,秦伯嫁女于晋侯,因为从嫁之媵衣着华丽,结果“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这件事,曾被韩非子当作笑话讲,可见妻与媵地位并不相等。
不过,先秦时陪嫁的媵,往往也不是一般女子。她们或者是主嫁者的妹妹,或者是主嫁者的侄女,说起来也是贵族。依礼,滕者必须与主嫁者同姓,否则就是非礼。很显然,这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恩格斯所说的,“与长姊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妹妹也娶为妻”。大约也就是民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嫁妆,领着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吧!
媵既为妻之妹、夫之小姨,地位当然并不很低。《尸子》推测尧嫁娥皇、女英二女于舜,乃是媵制,谓“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说应大体可信,而娥皇、女英,地位也大体相当。至少,滕之地位,远高于一般的妾。依唐律,“妾犯媵者,加凡人一等”,可见媵是地位比较尊贵的妾。之所以尊贵,就在于滕与妻出于同宗,甚至同父同母,也是“合二姓之好”的桥梁。但是,滕又毕竟是“陪嫁”而非“主嫁”,是“副”而非“正”,所以,说到底,也仍是妾。
滕既为妾中地位之最高者,则后世的妾,便都努力想把自己说成是媵,或者希望别人视己为媵。“姨娘”、“姨太太”这类称呼,大约便由此而来。因为上古的媵,确实多半是夫的小姨,当然也就该称之为“姨太太”了。此外,妻如对妾宽容,也可以称妾为“妹妹”,这也有抬妾为媵的味道,不完全是“哥们”、“姐们”的意思。
秦以后,“天下一统”,没有诸侯国了,主要用于诸侯国之间通婚的媵制,也就逐渐消亡。不过消亡归消亡,遗风总还是有的。比如,妻死以后,与妻妹续弦的风俗就是。不过续弦者是妻,而不是妾。另外,陪嫁的风俗也有,但陪嫁的女子,多半是奴婢丫环,是婢,而不是媵。总之,媵这种制度,主要实现于先秦,且主要见于周制。
先秦以后,地位最高的妾,是所谓“二房”。
严格说来,所谓“二房”,即是在已有正妻之后,又“正式”娶来的妾。这里说的“正式”,也就是要符合纳妾的规定和手续。历代封建王朝,对于纳妾者的资格和妾的数目,都有一定之规,比方说“士一妻一妾”。当然,后世多有不执行者,变相纳妾,不计其数。但认真说来,士人之妾,也只能有一个,就叫“二房”。当然,即便只纳一妾,也要有正当理由,比方说“正妻无出”,夫家有“断子绝孙”之虞等。此外,也要经过父母批准(甚或指定)、正妻同意等程序,并举行相应的仪式。这样娶来的妾,已多少有“正式婚姻”的意味,因此其地位在妻之下,而在诸妾之上,故称之为“二房”,意味在妻妾中排名第二,是“第二把手”的意思。
不过,有的“二房”,则又系由夫的情人转化而来,即夫于父指定的妻以外,又私娶女人,甚至在正式娶妻以前,已私娶女人。依礼,“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该女既属“私奔”,当然也就只能作妾。比如《红楼梦》中贾琏之妾尤二姐即是。贾链先是娶尤二姐为“外室”,即在外面找间宅子养着。虽然也坐了轿子(但却是“素轿”,不是“花轿”)拜了天地,但毕竟父母不知,媒妁不证,也未经正妻批准,所以并不合法,只能叫“私娶”,实则是“偷情”。结果尤二姐这个妾,连“二房”的身份都有了疑问,在荣国府中,一点地位都没有,连丫头仆妇们,都看她不起,甚至当面对她说:“咱们又不是明媒正娶来的。”看来,尤二姐的“失足”,全在于“先奸后娶”四个字。所以即便后来死了,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待遇。贾母吩咐:“既是二房一场,也是夫妻情分,停五七日,抬出来,或一烧,或乱葬埂上埋了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