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我在如风送我的房子里住了下来,清清静静的没有人打扰;我想他大概已经和我——家里知会过了。
把心底长年的秘密抖了出来,我有如释重负的轻松。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虽然有另外一种不好受,然而再深刻的自责都总比逼着自己去责怪和伤害最亲的人要好过一万倍,并且我不会再错下去。有一日我也许还会再回林家,只是目前确实做不到,我愧疚非常。
如风这些天来总陪着我,可能是心态缓和放松了,加上他花样百出的旺盛需索,每天不到中午我不会起床,而他总会在房内待到我醒来。午饭后他一般会回公司办公,有时也会陪我逛逛街购购物,或者就呆在屋里看书下棋,兴致来了也听听音乐跳跳舞。有钱就是有这般好处,想要有多浪漫就可以有多浪漫,穷人家的浪漫不叫浪漫,叫温馨感人。浪漫,大多时候是由金钱和心思营造出来的。
到了晚上他很多时候都有应酬,至于是公事需要还是纯属私人性质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无论应酬到多晚他夜里必会回来,而我也习惯了为他等门。似乎心照不宣,我们同居了。他对我的态度也逐渐不同于以前,虽然不时也还会说些俏皮话,也仍旧喜欢□地逗我,不过言谈举止之间却少了初相识时的轻佻和漫不经心,而沉淀下来一份风趣、沉稳,还有关注。
时光就这样悄然飞逝,暑假一晃眼过完了,新学期也在一天一天地变旧。忘了是十月份的哪一天,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说她叫苏惜,希望可以和我面谈一些关于如风的事情,我说没兴趣把电话挂了,心下却纳闷她怎么会有我的电话。苏惜——小惜?
我没料到苏惜会找人调查跟踪我——难怪她会有我的电话,这真是太抬举我了。
我在乡里木屋等候雨盈和澄映的时候,她来了。我之所以知道是她,是因为从她推门而入的一刹那,咖啡屋里没有将视线停留在她身上超过三秒的唯一一个人,是背对着她在下单的一位女侍者,这就是冷如风的女人,而她向我走来,那张脸容我并不陌生。
她自顾自在我对面落座,我不得不暗叹如风真是既好猪命又好猪运,这女子确实是尤物中的尤物,明艳而不俗,妩媚而不妖,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无不尽显成熟女人的风情。
“林潇小姐,是吗?”苏惜微笑,幽兰般的芬芳四射。“我是苏惜。”
这种开场白可不是废话?我低头喝咖啡。
“我们见过,第一次在如风家,后来在珠宝店,还有一次在方怀良方律师家,至今为止是第四次,也算认识啰?”她双手交握置于桌面,青葱的玉指煞是羡人。
所谓“柔荑”指的就是这样的手了吧?我自愧不如。据闻有些女人全身最性感的地方不在她的眼睛或胸,而在于她的手或足。
看我注意到她的手指,苏惜的笑容深了,“有段时间如风一直在我那儿。”说的像是在跟老朋友聊天似的。
改天记得要送她一份厚礼,感谢她陪伴我的未婚夫消遣了“一段时间”,现在他在我这儿。
“他喝酒,有时会喝到微醺。”
这并不新鲜,我早就知道我的那位别的什么都不会,就只吃饮嫖赌样样精通。
“那个时候他就会讲些好笑的事。”苏惜轻摇螓首,表情宠溺而神往。“诸如谁谁是天杀的白骨精。”
白骨精?阴魂不散又害人不浅,有意思。
“还说她不识抬举。”
这句话就老套了,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说。
“还说——唔——说她像块木头。”她掩嘴,笑意变得既浓又醇,“硬而无味。”
可他偏偏就是爱啃,而且是越来越爱。
把心底长年的秘密抖了出来,我有如释重负的轻松。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虽然有另外一种不好受,然而再深刻的自责都总比逼着自己去责怪和伤害最亲的人要好过一万倍,并且我不会再错下去。有一日我也许还会再回林家,只是目前确实做不到,我愧疚非常。
如风这些天来总陪着我,可能是心态缓和放松了,加上他花样百出的旺盛需索,每天不到中午我不会起床,而他总会在房内待到我醒来。午饭后他一般会回公司办公,有时也会陪我逛逛街购购物,或者就呆在屋里看书下棋,兴致来了也听听音乐跳跳舞。有钱就是有这般好处,想要有多浪漫就可以有多浪漫,穷人家的浪漫不叫浪漫,叫温馨感人。浪漫,大多时候是由金钱和心思营造出来的。
到了晚上他很多时候都有应酬,至于是公事需要还是纯属私人性质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无论应酬到多晚他夜里必会回来,而我也习惯了为他等门。似乎心照不宣,我们同居了。他对我的态度也逐渐不同于以前,虽然不时也还会说些俏皮话,也仍旧喜欢□地逗我,不过言谈举止之间却少了初相识时的轻佻和漫不经心,而沉淀下来一份风趣、沉稳,还有关注。
时光就这样悄然飞逝,暑假一晃眼过完了,新学期也在一天一天地变旧。忘了是十月份的哪一天,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说她叫苏惜,希望可以和我面谈一些关于如风的事情,我说没兴趣把电话挂了,心下却纳闷她怎么会有我的电话。苏惜——小惜?
我没料到苏惜会找人调查跟踪我——难怪她会有我的电话,这真是太抬举我了。
我在乡里木屋等候雨盈和澄映的时候,她来了。我之所以知道是她,是因为从她推门而入的一刹那,咖啡屋里没有将视线停留在她身上超过三秒的唯一一个人,是背对着她在下单的一位女侍者,这就是冷如风的女人,而她向我走来,那张脸容我并不陌生。
她自顾自在我对面落座,我不得不暗叹如风真是既好猪命又好猪运,这女子确实是尤物中的尤物,明艳而不俗,妩媚而不妖,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无不尽显成熟女人的风情。
“林潇小姐,是吗?”苏惜微笑,幽兰般的芬芳四射。“我是苏惜。”
这种开场白可不是废话?我低头喝咖啡。
“我们见过,第一次在如风家,后来在珠宝店,还有一次在方怀良方律师家,至今为止是第四次,也算认识啰?”她双手交握置于桌面,青葱的玉指煞是羡人。
所谓“柔荑”指的就是这样的手了吧?我自愧不如。据闻有些女人全身最性感的地方不在她的眼睛或胸,而在于她的手或足。
看我注意到她的手指,苏惜的笑容深了,“有段时间如风一直在我那儿。”说的像是在跟老朋友聊天似的。
改天记得要送她一份厚礼,感谢她陪伴我的未婚夫消遣了“一段时间”,现在他在我这儿。
“他喝酒,有时会喝到微醺。”
这并不新鲜,我早就知道我的那位别的什么都不会,就只吃饮嫖赌样样精通。
“那个时候他就会讲些好笑的事。”苏惜轻摇螓首,表情宠溺而神往。“诸如谁谁是天杀的白骨精。”
白骨精?阴魂不散又害人不浅,有意思。
“还说她不识抬举。”
这句话就老套了,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说。
“还说——唔——说她像块木头。”她掩嘴,笑意变得既浓又醇,“硬而无味。”
可他偏偏就是爱啃,而且是越来越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