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潘金莲

去阳谷县的,多半走这条路,一来路程近,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莫说模样了,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娇娇俏俏,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

古往今来,哪有妙龄少女一人出来买醉的?

多半是生活中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再要么是跟家人闹了别扭,这才迫不得已出来的。

店家瞧了瞧,那少女与他女儿的年龄差不多,他女儿是他的掌心宝,这个少女当也一样,是她父亲的珍宝,若是在外面出了意外,当爹的指不定该怎么伤心呢。

店家这般想着,有意上前招呼两句,刚刚迈开脚步,便看见周围大胆的登徒子已经围了上去。

登徒子摇着扇子端着酒,眼睛里淌出水来,道:“小娘子,一个人吃酒,哪有两个人一同吃酒来得快活?”

登徒子把酒坛放在桌上,身体便往少女身上蹭,还未挨到少女身体,少女手臂一挥,随手拎起登徒子的酒坛,砰地一下摔在登徒子身上。

少女喝了三杯酒,脸颊微红,眉梢轻挑,清越的声音略带着几分醉意,道:“你打错了主意。”

登徒子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要再凑过去一亲芳泽的人默默收回了自己已经迈出去的脚,不约而同想起近日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个人:

潘金莲。

年龄对得上,漂亮的脸蛋与妩媚的身段对得上,脾气对得上,身手更是对得上,不是她还有谁?

见此,店家没去多管闲事。

开玩笑,清河县所有的衙役都拿她没有办法,眼前的登徒子更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莫说伤害她了,以她的乖戾作风,不杀登徒子便是手下留情了。

只是登徒子若是死在他店里,只怕他也要去府衙走一趟,只盼着潘金莲生气归生气,莫动不动要人性命。

潘金莲在客栈住了几日,店家提心吊胆了几日——每日来店里的行人,看到一个貌美少女孤身喝酒,总有那么几个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想要凑上前的。

店家苦劝不住,不忍别过头。

骨头的断裂的声音,男人的哀嚎声不绝于耳,店家摇头轻叹。

这些行人呐,怎么就不听劝呢?

他不是怕潘金莲受伤害,而是怕他们上西天啊。

如此过了几日后,店家自以为摸清了潘金莲的性子。

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女子单身闯荡的事情?又有多少女使能拒绝一方大户的纳妾要求?

潘金莲拒绝张大善人,多是少女怀春,心里有了人,在清河县大闹一场后,她在清河县再难待得下去,便决定跟着心上人一起远走高飞,二人约定了时间地点,潘金莲先行,在约好的地方等着心上人。

只是她等的人许久未到,所以她的心情越来越坏,整日里喝酒买醉打发时间。

最后等到她不愿意再等,索性一人夜里上了景阳冈,他怎么拦都拦不住。

店家唏嘘不已,心里将那个失约的男人在心里骂上了千百遍。

潘金莲脾气虽怪了些,可心肠与相貌是一等一的好,辜负了这样的女人,只怕那人余生再也找不到这般好的人了。

今日英武的男子来店,又说了那样的话,店家眼皮子一跳,心里的八卦之火便再也憋不住了,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个清楚。

他越说,男子的脸越黑,他说到最后,男子眸光骤冷,将他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武松把酒菜钱往桌上一放,抄起哨棒,便往店外走。

店家如梦初醒,追了出来,道:“哎,那位壮士,景阳冈上有吃人的大虫——”

武松置若罔闻,径直上山。

金乌西坠,光线稀薄,山上的树枝与怪石像是一个个藏在黑暗里的兽,窥准时机伺机而动。

远处的夜风卷起落叶,沙沙的声音和着怪鸟的叫声,让人不寒而栗。

武松剑眉微蹙。

这种环境,他一个男人尚且觉得阴森可怖,那个女子又是如何受得住的?

武松极目而望,残阳如血,被葱葱郁郁的树枝遮得只剩下丝丝缕缕的红色,映照在山野丛林中,像是人血洒在上面。

山间有石有鸟有树林,唯独没有那一抹热烈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