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自己读不懂的书
一家出版社要重出赫尔曼·黑塞的《彷徨少年时》,我答应帮他们写一篇介绍。新译的书稿送来了,一边陪你练琴,我就一边重读《彷徨少年时》。我记得是刚上初中时,连续读黑塞作品的。第一本是《彷徨少年时》,第二本是《漂泊的灵魂》,第三本是《乡愁》,第四本是《流浪者之歌》,一本接一本地读。
而且不是随便顺手读读。每天早上用闹钟将自己在五点半叫醒,然后坐在书桌前,摊开书一字一字读,一行一行读,一直读到该要出门上学的时间。我完全记不得读书前有没有先吃早餐,都吃了些什么,但清楚记得书桌上一盏装着二十瓦日光灯管的台灯,白光照在书页上的亮度。
为什么这样认真?老实说,因为那时我读不懂黑塞的书,是真的读不懂。早上读过的,晚上问自己到底读了什么,想想,脑袋一片空白。可是,一方面是不服气,觉得只要坚持下去,陌生的字句意义总有一天会在眼前豁然开朗;另一方面是好奇,那读不懂的字句间,偏偏有种奇特神秘的魅力,吸引我一直想看下去。
与其说是读书,不如说是在那天刚亮的时刻,享受和一种遥远不可解的事物相联系的感受。一种无法用理性掌握,所以无法用言语形容,却在身上、心底麻痒搔爬的经验,无可取代的经验。
很长一段时间,我记得我读过黑塞,但却没有能力将他书中的内容吸收进去。我知道等到自己的阅读能力更强,理解更成熟时,我会、我需要重读黑塞。
几年后,高三吧,我无意中从书架上拣出《彷徨少年时》,随意翻翻,翻到了这样的句子:“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找出被允许的和被禁止的事物……有些人疏于思考,懒得为自己的行为把关,他只要不违反别人规定的禁令就行了,因为这样他可以过得很轻松。还有些人在心目中有一套自己的法则,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吓了一大跳,这明明就是我自己的信念啊!再翻再读,我更惊讶了,书里的情节内容我很陌生,猜不出再下来要发生什么事,然而书中讲的道理,关于光明与黑暗的世界,关于个人的选择,我却都再熟悉不过!
当年,我真的没读懂《彷徨少年时》吗?还是一字一句其实仍进入了我的大脑,影响了我的想法与感受?还是本来的我,个性中就藏有这些倾向,所以才会即使读不懂,都不愿放弃黑塞的书?
一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答案。不过我知道、我确信,少年时代最大的珍宝之一,就是极度善感的心,随时吸收,随时感应,就算对于看来陌生、疏远的东西,也不要轻易拒绝。生命拥有比我们想象更大的空间,可以容纳更多不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