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陌生来电我都以为是你

自从阿朝找了男朋友,她便尽心竭力要给我介绍对象。大约因为素日我黏她黏得紧,乍然丢下我,她心有不安。她的男生朋友和她男朋友的男生朋友都很多,品质也很不错,于是我比别人提早了两年进入相亲状态。

但相亲结果并不太理想。

拒绝了第三个再次约会的邀请,阿朝气急败坏地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不满他们哪里?

我不满他们哪里呢?无非是,这里不如他,那里不像他。

我喜欢那个人,很多年了。

按理说,我应该称之为暗恋的,不过十几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把心动的痕迹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单方面认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

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考进市里的重点中学,拖着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进学生宿舍。可能是我一个小个子拖着大包显得过分可怜,于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时,有人在我身后拎起了我的包。

我回头就看见他亮着一口大白牙,笑:“我帮你。”

那个年纪的男生大半都还没有绅士风度,于是他一身白衬衫都仿佛有了圣光。

而且那么巧,他竟然跟我同班。

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大方又机敏,更把其他人衬得像个土鳖。很久以后我在想,大约那一瞬间,没有哪一个女生不会喜欢上他。

他姓孔,我便在心里偷偷叫他孔雀。

他也确实如孔雀般漂亮骄傲,出尽风头,爱死了炫耀。

不太客气地说,初中时候的我相当有锋芒,长得不错,学习又好,脾气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学都不喜欢我。

但是孔雀是与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里的万人迷。

他不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他会赞女生的样貌,会耍赖卖乖逗人笑,会时不时展现一下令人惊讶的小绝技,会有说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

这样一种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后一步就是温柔多情的古典绅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种。

我跟阿朝说起他,阿朝咋舌,说我真是有颗出乎意料的少女心。

确实少女心。

少女时期很多人都迷恋过这样的对象:日韩团体里的帅气爱豆,小说故事里的完美男神,楼下操场里打球的坏坏学长……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伤过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运,很快就从天真的幻梦里清醒过来。而我,却在这份单恋中迷了路。

我自认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对孔雀的喜欢,既轻又浅,不足以叫我为他做什么疯狂惊人的傻事,甚至不足以叫我对他表白。

但是这份喜欢绵延而漫长,而我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一点。

我跟孔雀一直同班,连文理分科他都成了班里为数不多留下来念文科的男生之一。

久而久之,我竟同他成了这个班里为数不多的老同学。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关系渐近,到近乎是可以坐下来聊天的朋友了。

我知道他在外校有个小女友,我知道他非常得意于自己的招蜂引蝶;我知道他会躲在厕所抽烟,也知道他会为数学考试痛失三十分而气个半死;我知道他写得一笔好字还能自己做蛋炒饭。

那时候我们学校每周只有周日下午放半天假,我常常一个人坐在草坪旁边的长椅上戴着耳机发呆。

我们中学在一个山坳里,满眼都是青山绿树,只有校园里架着的电线杆,将灰蓝色的天空切割成几片,电线上常常停着不知名的鸟,三三两两,而后飞过。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孔雀就会和一帮打篮球的男生从我面前路过,搂着篮球去食堂。

他们既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自己身上又脏又臭。

路过的时候,孔雀一般都会和我打个招呼,有时候会说两句话。诸如:怎么没去看我们打球?听什么呢?去吃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