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所遇见的第一家好书店说不上是真正的书店。这家名叫“奥尔沃德与史密斯”的书店地处纽约州格罗弗斯维尔市北大街;如果我记得没错,店里的人自称是一家文具店。记得那里面没有空调,但即使在最难熬的炎夏也总是昏暗阴凉。除了有限的几排书摆在那儿,这家店还卖盒装信纸、日记本、记录册、成套的高档钢笔和圆珠笔,以及制图和画画的家什,比如画笔、尺子、圆规、计算尺、速写本、画布以及管装颜料。货架一层层向上顶着天花板,记得当时总思忖着自己够不着的盒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玩意儿。下面架子上封起来的盒子里装的又是些什么东西?让人浮想联翩。尽管当时我没有搞清楚,但是奥尔沃德与史密斯的确是给身处脏乱工业区却有着别样人生梦想的人们提供了一个精神归宿。这里从来都是那么从容悠闲。

母亲每天都要工作,周六一大早我还得陪她一起跑些差事,奥尔沃德与史密斯通常是我们的第一站。我总是一进门就一屁股坐在摆放儿童书籍的那两个架子前,如饥似渴地翻阅着那一长排整齐的推理小说,有“哈迪男孩”和“神探南希”系列,还有不太有名但是对我而言却更有吸引力的“肯·霍尔特”和“瑞克·布兰特”系列。我依然记得偶遇自己钟爱的系列中难以捉摸的第十一或第十七册时,心里那种无与伦比的激动——我找寻了那册书几年,现在终于发现了它,而就在前一周,它还踪影难觅。这使得我惊叹人世之妙,大有“踏破铁鞋无觅处”之后的惊喜。(此种童年的惊喜,等到半个世纪后亚马逊带着它移动鼠标、点击购买的网站出现时才被比下去。)和那些书的出现一样神秘的是将其买回的钱从哪儿来。母亲永远在提醒我金钱不会长在树上,至少不会长在我们家的树上;假如我盯着伍尔沃斯商店的玩具手枪目不转睛,她就会说可以用我辛苦攒下的零用钱买。否则,那就得等生日或者圣诞节到了再说。但是如果我买书时还差一美元,她总是会从她的钱包里找出来给我补上,我就不用为此再去等上一周的时间,也许那时其他男孩子就会捷足先登了。

出了奥尔沃德与史密斯,在明媚的阳光下,你能一眼望到这条街的尽头。穿过十字路口,街道那头是南大街,那里尽是些低级酒吧和台球室,外面站的尽是些吊儿郎当、无精打采的懒汉,猥琐地冲面前走过的漂亮女人乱吹口哨。有时候我父亲也在当中。后来我年满十八岁成人之后,在那时的纽约可以合法地喝酒了,我也会混迹当中。如同那家文具店,那些低级酒吧凉爽、阴暗而又神秘,有段时间我还挺爱进去的,但是我从来就不属于那儿。像在孩童时代一样,我还是喜欢坐在奥尔沃德与史密斯的地板上,充满欣喜地抚摸店里图书的书脊:这里才是我的心之所属。

时光又匆匆过了二十年。我现在成了一名英语助理教授,结了婚,有了两个女儿,住在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全职教书,拼命想成为一名作家。我和太太几乎像我和母亲以前在格罗弗斯维尔时一样清贫。我们住在一间公寓里,在此社区生活,经验告诉我,要在我们破旧的老车前后窗都贴上标签,告知周边的小偷们车门未锁,千万别砸车玻璃。标签上写明车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车载收音机和喇叭早就被偷走了。不过那当然是骗人的。作为一个大学教授,我总是把书忘在车里。有时早上出门,明显发现有人进去过,但是我的书还在老地方,没谁去动它们。

每过个把月,如果攒了些钱,我和太太会在周六晚上去伍斯特大街找一家意大利餐馆吃一顿廉价晚餐——这对我们来说已经算奢侈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们总是会在阿提库斯书店停一下,那里奇迹般地有一份星期天的《时报》清晨版等着我们。怎么可能?明天的报纸,今晚就见到了。阿提库斯书店是个干净、照明很好的去处,是美国较早地认识到了把卖书和卖好喝的咖啡结合起来的好处的书店。刚刚在餐馆奢侈了一把,让我们的预算有些紧张,不过我们还是买了咖啡,找张小桌子坐下来,从身边的书架上取卷翻阅。这是书啊。我那时已经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但是从未出过书。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名字以“R”开头的作者的书,如果我也能出版一本书的话,也应该放在那个位置。[1]有一天,我也会像抚摸着印有菲利普·罗斯的名字的书脊一样摸着自己的作品啊。从某个方面讲,这样想过头了点儿。不过,我禁不住感觉到自己属于这里,正和多年以前我在格罗弗斯维尔那家叫奥尔沃德的书店里感受到的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