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春梦
郑秋白是在一张一米二的单人铁丝床上醒过来的,他身上搭着条老式的红白毛巾被,带着洗衣粉的廉价香味,肯定已经用很久了,因为质地格外柔软,上面的毛线都已经呲出来不少根。
身下的床板很硬,硬到叫睡惯席梦思的郑公子觉得这张一动就吱嘎作响的床上压根就没有床垫。
他真是浑身酸痛,睡硬床板睡的。
地面上摆着一件儿整齐的竹块儿凉席,看样子这狭小单人房的主人,昨晚上睡的是地板。
不过郑公子依旧顾虑地伸手摸了把自己的腰带,隐藏式的弹簧扣没有打开过的迹象。
他猜那会所里的小鸭子,也不会开他的腰带扣。
屋里只有郑秋白一个,主人不在。
郑秋白下床穿上自己的皮鞋,从裤兜里摸到钱夹,抽出薄薄一叠钞票,环视一周没见到这屋子里有能称之为桌子的家具,只好把钱放在了铁丝床上,而后头也不回开门走了。
虽然什么都没发生,但郑秋白给的钱,依旧足够买会所一只小鸭子好几个晚上献殷勤了。
出了单人房,郑秋白才看清他当下的处境。
筒子楼,过道里堆就的灶台和洗手池都是共用的,没有卫生间,想上厕所,得去半条街外的公共旱厕。
养尊处优的郑公子几乎是踮着脚下楼的,地面上一块块斑驳的浓痰印和夏日垃圾滴答出的汤汁构出一幅共生蓝图,让郑秋白深感恶心。
接到老板电话的阿良开车赶到,不可置信道:“郑总,您昨晚上就住这儿了?”
“嗯。”当然,这肯定不是郑秋白主动的。
这年头还没有‘捡尸’这个词,郑秋白也不想承认是他喝到头脑不清,干了点丢脸缺魂事,于是无论阿良打听什么,他都敷衍了事。
而且,郑秋白对昨天晚上的事的确记忆模糊,最后的印象,是年轻男人灼热的体温和过于雄壮的躯体。
哪怕隔着衣服,郑公子也要承认这小鸭子相当有料,大概是专门伺候富婆那一款。
荒唐的夜晚被揭过,白日里,郑秋白是立人集团衣冠楚楚的郑总,要处理的事务不少,新地皮的标书放到他跟前,需要他来审阅。借着项目做由头,郑秋白拒绝了狐朋狗友再次邀约品酒的夜晚,那家会所,他只准备等丢脸事搁置到不再丢脸后,再去。
工作繁忙,家事也繁忙,叶长流的儿子从港湾回来,在家里闪亮登场。
这下换到舒澜这个做后妈的围着继子嘘寒问暖了,“秋白,你回来了,快来和弟弟打声招呼。”
继兄弟打了个照面,郑秋白居高临下鼻孔瞧人,叶聿风明着翻白眼,他俩对彼此的长辈都没有任何意见,但相处下来就是不大合适。
郑秋白嫌继弟实在愚笨,叶聿风嫌继兄太过聪明。
“聿风也读完书回来了,差不多该安排他进公司了。”叶长流说出打算。
“好。”郑秋白没意见,
“爸,我还没玩够呢!”叶聿风倒是不想上班,愁眉苦脸,被叶长流揪着耳朵拽进了书房进行父子间的谈话。
留在小客厅的母子二人对视一眼,舒澜摇头,为儿子剥了个山竹,“也不知道聿风什么时候能长大一点。”
郑公子低头用牙签挑白嫩的山竹肉吃,“胸无大志,不过我看他在叫您二位抱孙子孙女的任务上,一定能出色完成。”
舒澜脸色一变,郑重声明:“儿子,妈妈是希望你抓紧找个伴,但不希望你们弄个孩子出来,你妈妈我还没年轻够呢。”
舒澜还不着急升级奶奶辈呢。
郑秋白觉得,这份叮嘱,讲给叶聿风比讲给他有价值,揉了揉酸痛的肩颈,他道:“妈,我累了,上楼休息了。”
说是休息,郑秋白从浴室出来,还要靠在床头看一会项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