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他喜欢我

关禁闭没有其它事情做,除了忍饥挨饿,霍峋大把空闲闭着眼睛胡思乱想。

老话说陷入爱情里的年轻男人就是傻帽儿。

霍峋从前对这句话深以为然,他在青春期时也见过身边的李晌之流为了高年级的学姐,在联欢会举着吉他登台唱个五音不全的情歌,又或者约着人去旱冰场展现他笨拙如帝企鹅的翻滚身姿。

那真是使劲浑身解数,大公鸡一般风骚求偶,老自信了,每次结束都觉得能给人家姑娘迷的五迷三道不着四六。

现在再提起来,李晌一定是第一个打断兄弟们调侃的,他自己也觉得丢人,不过这份丢人也是幸福的。

“那时候是初恋呐,初恋!这脑袋里都被荷尔蒙啊多巴胺啊塞满了,做出不正常的事来才对味儿。”

李晌在桌上环视一圈,“我姐说过,平时越冷静聪明的人,谈恋爱越疯,所以那种爱装深沉太心机的不能找。”

这话不摆明了骂霍峋。

不过事实证明,霍峋的确是条咬人不叫的疯狗。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倘若他的对手不是古板到以体罚为金科玉律的霍峥,恐怕也不至于这样凄惨地被拎出去。

但没办法,和霍峥这样的武夫,打架是打不过他的保镖,讲理也讲不通这新时代的自由。

当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只占了霍少爷聪明至极大脑的一点点地方,剩下的地儿,那自然都是郑秋白。

原来爱情就是一种怪病,霍峋只要想到这个人,在杂物室这狭窄痛苦的环境里,也能笑出来了。

哪怕霍嵘骂霍峋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霍少爷冷静下来后,也不再被他的恶语相向影响半分心情。

自己可不是癞蛤蟆,而且天鹅肉早已经落进他嘴里了。

郑秋白吻过他。

那时刺激的一切都清晰刻在霍峋的脑子里,他这脑袋,交易厅大屏上的数字扫一眼都能记上三四个月,有关郑秋白的一切,他自然这辈子也不会忘。

所以他确定以及肯定,他和郑秋白之间第一个不是单纯亲嘴皮子的深吻,是对方发起的。

郑秋白吻了他。

倘若一点不喜欢他,需要吻他吗,需要吻的那样深,那么用力吗?

做金融的人,多少都有点通病,他们需要精确的数据和靠谱的消息来佐证自己得出的结果,进而做出决策。

于是禁闭室里这点时间,霍峋就像是个侦探,慢条斯理在记忆里搜寻郑秋白爱他的证据。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不喜欢他,会一开始就默默找人保护他吗?

不喜欢他,会对他那样恶劣态度都好言好语笑脸相向吗?

不喜欢他,会带他回家,给他买钱夹买衣服,帮他找工作,帮他出气,培养他待人接物的能力吗?

最重要的,郑秋白不喜欢他,会为他牺牲到展露那个隐藏在流言里的秘密吗?

亲眼看到那处残缺的霍峋其实有惊讶,但随即他就觉得合理了。

从命运的角度看,郑秋白这么完美的人,总要有点不同,才显得上天公平。

再说,见多识广的霍峋也不觉得这样的郑秋白是怪异残缺的。

蝴蝶类群中有一特殊科属,叫阴阳蝶。

阴阳蝶两侧翅膀花色、形态迥异,并不对称,因为这种蝴蝶同时呈现了雄性和雌性两种性状,这是自然界孕育过程中自然而然发生的雌雄嵌合现象。

它们极其少见,每每出现都会引起大规模的讨论和轰动,但毫无疑问,阴阳蝶是珍稀而美丽的。

蝴蝶如此,人不也如此。

有幸得到阴阳蝶标本的收藏家放弃它的可能性为0。

同样,想要抓住郑秋白的霍峋,放弃郑蝴蝶的概率也为0。

霍源作为霍家唯一脾气亲和柔软的和事佬,来探望他那宁可饿死也不求饶的犟种弟弟时,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大哥准备把你放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