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羊里脊很快变成肉泥。
简雨晴横刀一铲,将肉泥全数刮入隔壁碗中。她往里放了点姜片去腥,而后净了净手,再去处理羊腿。
轻轻两刀,羊腿立马骨肉分离。
简雨晴换了尖刀,慢慢把羊腿上的筋膜全数清理干净,再切成厚度均匀的薄片,放碗里腌制备用。
简娘子把鱼都杀了,掏空内脏去除鳞片,然后摆在案上:“好了。”
“阿娘洗洗手,再来帮我备菜。”
“好嘞。”简娘子高高兴兴地应了声,赶紧去洗手了。
不多时,简云起也来了。
简雨晴刚好接过杀好的鸡,又叮嘱他在旁边看着。
简云起应了声,又有些好奇。
眼前这只刚刚杀好的鸡乃是足一岁的大公鸡。
现在时兴的菜色多用的是母鸡,炖汤乃是一绝,又或是用三四个月的嫩鸡,切块油炸,肉质鲜嫩汁水丰腴。
半年乃至一年以上的公鸡,肉质结实鸡味浓郁,但炖煮后口感不如母鸡,油炸后又不如小鸡,大多买的人是拿去配种的。
简云起心下好奇,低声问道:“阿姐,你打算做什么?”
简雨晴回道:“茶香鸡。”
前有茶叶蛋,后有茶香鸡。
话语一出,连简娘子都侧目看来。
简雨晴不急不躁,先给宰好的鸡抹上一层调料,来了一次温柔的按摩。
再来便是茶叶与十余种香料。
稍稍清洗后,再用开水泡煮两刻钟,等放凉茶汤再加上适当调味,最后放入按摩好的鸡进行腌制。
简雨晴抹了抹手,转身看向站在一旁的简云起:“我用的香料你都记住了?”
简云起点了点头:“都记下了。”
简雨晴满意地颔首,又让他重新复述了一遍。
果然样样都记得清清楚楚。
简爹当年对儿子寄有厚望也是正常的,谁有了个记忆力超群的儿子,定然以为见着举世天才,往后登堂拜相也不在话下。
怎料简云起的确有过目不忘之才,却是毫无吟诗作赋的天资。
换做后面几个朝代,以简云起的天资那得个进士秀才出身或许并不困难。
偏偏本朝不太一样。
虽有相对简单,读懂经书便可参加的明经科,但想要通过进士秀才科,那就要有出色的文采,写出文采飞扬的诗句。
文采有多重要?
在考生奔赴长安赶考以后,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己多年积累的诗文整理好了,带给旁人看,若是能大家名家亲眼,那后面仕途就没问题了。
别说府学读书的学子,就是六七岁,七八岁便能出口成诗的孩童也不在少数。
偏偏简云起就不善吟诗作赋。
简爹再三培训,等把他送进城里以后却只得一句愚钝的评价。
简雨晴心里思绪转圜,又缓缓问道:“我刚才按摩鸡的手法呢?”
“也记住了。”
“来,你再给鸡按摩一遍。”简雨晴接话道。
简云起净了净手,轻柔揉捏起来。
简雨晴看了两眼,心下满意:“按摩一刻钟后,还要再腌制两刻钟。等会你去升个炭火炉子。”
简云起:“好。”
简雨晴不再关注他那边,而是将目光转向手里的那块五花肉。
五花肉被洗得干干净净,而后被均匀分割成大小一致的肉块。
如今的劁猪已成规模,猪肉的腥气虽比后世大些,但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吧?
简雨晴凝视眼前的五花肉,心下有点担心。她想了想还是先用葱姜水、散酒和醋将五花肉浸泡片刻,而后才把五花肉凉水下锅,再次放散酒葱姜去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