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第一更
“老山,你也一起来,写个中篇?”老李正在兴头上,邀请钟岳山一起创作,他爱看钟岳山写的人物小说,太传神!
在老李看来,原群的诗写得有灵气,但是文笔最好,观察最为细微的,必定要数钟岳山不可,精准、传神、善于捕捉细节……这都是钟岳山的本事。
钟岳山:“写一个。”
……
秦瑶在一旁听着,压抑住嘴角,努力不使得自己露出微笑,捞到了这两个人才,期刊文章质量又能向上提一提。
孙央见老李和钟岳山聊得火热,抿了抿唇,小声跟原群道:“你看着吧,这秦瑶肯定会想办法求你给期刊写诗,你可别轻易答应她。”
“你若是答应她,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原群,你绝不可能为了钱而妥协,你的诗说明了你绝不是这样的人。”
原群不置可否,在他看来,写诗这件事情,当他把诗写出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至于在什么地方发表,给什么人观看,无足轻重。
看的人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秦瑶若是邀请他给期刊写诗,他一定会拒绝,用不着孙央提醒。
原群目光看向秦瑶,发现秦瑶拉着自己的丈夫,正在积极跟老李和钟岳山说话,即便察觉到他和视线,连短暂的交汇都没有,对他丝毫不感兴趣。
作为一个心思敏感的人,原群意识到了,兴许秦瑶对他没有半点兴趣。
原群在八十年代虽然是个名声渐起的大诗人,可对秦瑶那一辈零零后出生的人来说,他的诗早就过时了,课本上没有选摘过他的事,不学文学方面的专业,基本不会认识他,秦瑶也只是读过几首而已,算不上喜欢,对他自然不感冒。
而钟岳山和老李的小说,在将来还是会有很多的读者,喜好文学的,不会错过他们的文章,尤其是钟岳山所写的书。
孙央等着看秦瑶过来对原群献殷勤,只是可惜了,等到分享会结束,秦瑶也没来对原群多说几句话,秦瑶反倒是跟其他几个小年轻聊得热乎,她的丈夫虽然话不多,但也是个善聊的,还约了人一同去吃饭。
秦瑶就这么走了,孙央蓦地感觉到心里不是滋味,自己对她耿耿于怀,可别人根本不把她放在心上。
*
老李兴致高,第二天来参观了编辑部,不出五天,他已经交出一份完美的初稿,老李不仅仅只想当一个写稿人,他更想加入编辑部的工作。
秦瑶:“我们编辑部缺人,你要是不介意,自然可以当学习帮忙。”
这世上最便宜实惠的劳工,大抵就是像老李这样的大学生了。
老李还催促钟岳山写稿,自己的课业,还有另一边文学期刊的活也没落下,或者说是——他开始平常心对待了。
就连原群几个期刊发起人,平日里也任由期刊半死不活的存在着,而唯独老李他自己皇帝不急太监急,天天恨不得期刊走上正轨,在国内闻名。
现在他好像认清了这一点不可能实现,也跟其他人一样的得过且过。
老李的变化,让原群和孙央几人都有些犯嘀咕,以前还嫌弃他烦,现在老李不再积极,能不能办下去还两说。
秦瑶可不管别的,她是捞到宝贝了,钟岳山写的短篇,哪怕只有开头一部分,她看了也拍手叫绝……钟岳山这人,也没有其他毛病,文笔好,善于写人物,写的小说引人入胜,唯一的缺点就是懒,需要一个人从旁催稿,要不他就懒成虫,半天蹦出几百字。
秦瑶看了钟岳山的作品后,越看越是心下赞叹,就连顾呈也很爱看他写的文章,仿佛每一个人看过了都觉得好,可这家伙为什么在将来没有什么名气?知道他名字的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