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扬名立万(一)
◎宋麒带曼颐见姑妈◎
于曼颐在真正赚到花不完的钱之前,一直没有正儿八经的攒下什么钱来。她日后反思这一困境,发现是自己实在太爱买衣服了。
这种购买欲追根溯源,大概就是在她最爱美的年纪却只能经受两件衣服来回更替的困窘。而后境况好一些,又只能从裁缝铺子买来别人做衣服的边角料,拿回家自行裁剪。
这窘迫的境遇在她进入商务印书馆拿薪水后略有缓解,又在决定和宋麒去看他姑妈前彻底破戒——她拿出很大一笔钱,去一家有名的裁缝铺,量身定做了一件旗袍。
上海实在是于曼颐生平所见最为在乎衣裳潮流的一座城市,她记得自己第一天来这里时,最时兴的旗袍款式还是宽松的大袖旗袍,长度大约到小腿,女人们习惯在脖颈处戴一条丝巾,袖口微喇,垂在臂弯处,再长一点,还能水波似的垂到手腕。
然而还不到一年,这种旗袍就在女人间过时了。裁缝给她推荐了一种长及脚背的旗袍款式,曲线收腰,是一个电影明星穿火的——
说起来,于曼颐刚来上海的时候被那几位阿婆新梳的发型,也是这位影星带火的。
因为衣长到脚背,又有三颗扣子将立领扣高,这种旗袍就显得人身形特别的修长瘦削。如此形容,这旗袍听上去是更为保守的,然而实情并非如此。
这款旗袍的袖子和之前的所有衣服比起来,都太短了,短得几乎可以称作无袖,短得于曼颐连连摆手——
她那身洋装都没有露出这样多的胳膊,这胳膊要是给于家的那些女人看到,真是吓得眼白一番,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土?”她和裁缝沟通时宋麒本只在一旁坐着看报,听了几句后,忽然很不可思议地将报纸放下。
“我哪里土了?”于曼颐被他说得莫名,“这胳膊露这样多,我怎么敢往高了抬手?”
“抱歉,我用词不当——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封建?做个旗袍还要将袖子加长,你叫我好有挫败感。”
“你有什么挫败?”
“这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宋麒放下报纸,气得走了。
于曼颐看着他背影消失门口,“嗤”了一声,转回裁缝方向,继续说:
“不用理他,袖子就还要去年那款大袖,到臂弯那种。长度就要方才试的曳地到脚面的……叔叔,这真的土吗?”
裁缝手里握着皮尺,息事宁人道:“人穿衣服,又不是衣服穿人。于小姐这样的容貌身段,穿什么,都像电影明星。”
瞧人家这情商,和绍兴的布店老板娘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安慰话说得叫人通体舒畅。于曼颐侧过头,也往镜子里看了一眼——
她穿了一件店里的烟蓝色软缎旗袍,立领收束,领子外面戴了一串搭配的珠串项链,她到底是谁呢?
会做生意的人时刻会做,于曼颐正看着,老板又拿过来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给她披到旗袍外头,问:“天要转凉了,于小姐要不要再搭配一件呢?”
衣裳真是无底洞,于曼颐婉拒道:“晚些再买吧,今日只定这一件旗袍。”
这两个人真都不是好脾气,因为这一条袖子,竟然能从定做斗嘴到取衣服。付账时宋麒一边与她辩论一边拿钱,皮夹抽出来,还是于曼颐送的那个。
然而下一秒,她又将他推开,掏了自己的钱拿给柜台,不甘示弱道:“这样土的一件衣服,怎么好意思叫宋先生掏钱。”
“啊呀,于小姐真是好阔气啊,”宋麒被她身子挡着靠不近柜台,只能动嘴,“那也将欠条给我一并消了吧,我昨日还梦到你写了个天文数字上去,将我自己卖了也偿还不起。”
“宋先生对自己的容貌太谦虚了,我想五十块还是卖得的。那欠条也至多价值五十元,和你的信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