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陈莎莎随手翻开的一页日记是5月1日。
5月1日那天发生了什么?陈莎莎想了想,有些想不起来了,自从她做了全职太太后,她的生活平淡没有波折,不如婚前的肆意潇洒,发生的事情太少了。
她绞尽脑汁地才想起一件事:哦她早早起床,给夏明俭做了早餐,是一顿极为奢华温馨的早宴。
她浏览夏明俭的日记,果然!
夏明俭写的也是这件事。
陈莎莎一下子羞涩起来,心里涌现一股暖流:果然为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能收获对方的感激和爱意,这不,夏明俭连这平平无奇的小事也记下来,写入“我妻”日记。
夏明俭是高学历人群,他写日记,自然不会如徐征明一般干巴巴,什么“天是蓝蓝的、云是白白的”,令人皱起眉头。
恰恰相反,他的文字措辞十分优美简洁,令人代入感极强,也因此,一篇平平无奇的日记,他写了妻子为自己做早餐,看上去温馨幸福。只是陈莎莎读后,原本甜蜜的微笑凝固在嘴角,她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感觉周身体温顺着手指尖褪去,眼前的所有事物,在这青天白日都蒙上了一层恐怖色彩。
夏明俭写:“五月一日,距离那个日子更近了一步。晨间六点半,鹭湖升起了薄雾,庭院里鲜花缀满露珠。我闻到了玫瑰花的香气,慵懒着不愿意起床,除非先给我一杯英式红茶。我如愿以偿了,那个女人一大早就起来,给我烤了面包,泡了红茶,那面包片微焦,夹着培根,口感恰到好处……”
“白瓷盘里是丰盛的早餐,北极地的鳕鱼用炭火烤炙。那个女人见我不想起床,捂着嘴偷笑,她那眼神太好懂了,是深深的迷恋,她享受我这种晨起懒梳洗、只能依赖她的惫懒,恨不得以身代之,把所有事都替我做了。”
“她早忘记了,婚前她连洗一个碗都不耐烦,怜惜自己纤细柔美的手指,如今却心甘情愿做我的女仆。”
“她说,早餐还没做完,哼着小曲儿走进厨房打鸡蛋。鸡蛋破壳倒入碗中,黄澄澄的颜色恰似黄金。她在期待成品,希望我会喜欢。可她不知道,每一次我看到稍微一碰就轻易破壳的鸡蛋,我只遗憾,这为什么不是她的脑袋……”
“我吃完了,我说:希望改日能吃中式的餐点。华国人就该吃中式。”
“她眼前一亮,我心里一哂,我清楚,这个女人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抱着一本中式菜谱去研究了。如果她拿这颗心去攻读硕士学位,说不定早早一路硕博,万幸,她没有这颗心。”
“我悠悠转身,从车库里的宾利、玛莎拉蒂等她婚后几乎不开的豪车中,挑了一辆黑色卡宴,前往了公司。”
“我的排场很大,恰如帝王亲临自己的江山领土。事实也是如此,第一年,还有人问夫人;第二年,只有少数几位老股东问夫人;到了第五年,这些老股东都被我赶走了,新鲜血液扩充进公司,大家各司其职,那个女人的身影早已淡忘。”
“消灭一个人在世界上的存在需要几年,很简单,精心运筹帷幄之下,只需要五年——”
这篇温馨的日记。
陈莎莎看完了,她完全无法形容自己是什么心情,她整个人僵硬起来,从字里行间的贬低轻慢和“那个鸡蛋怎么不是她的脑袋”开始,她的心脏揪紧了,脸色发白。
一股寒气从她的脚底往上爬。什么过往的甜蜜,通通烟消云散。
直到读了这篇日记,陈莎莎才知道,一顿丰盛的早餐,落在她眼里是爱意是奉献、是甘之如饴的付出,落在夏明俭眼里,竟然是嘲笑轻鄙。同一个事物,两个人的内心竟会有这般截然不同的看法!
什么鸡蛋破壳,难道他想杀了她???
陈莎莎差点没晕厥,尖叫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