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晚夏时节,张府里第一个生崽崽的是太白。
他压根没想用凡胎承受生育之苦,早早就避了出来,一个魂站在老桃树精边上,黑着脸看那只白狗下小狗。
老桃树精感叹道:“神魔诞下后代不容易,星君往后也算有了一脉后裔传承。”
太白不屑一顾,什么后裔传承,区区凡狗,资质不好的话往死里喂资源,也最多活一个劫纪罢了,难道他还指望这窝凡狗子子孙孙无穷匮,给他下无数狗崽后代?想想都窒息。
白狗是头胎,生得比较艰难,先下了个浅黄色的小崽,后头就比较顺畅了,接连四个都是黄狗,一看就是那种土黄犬的后代,太白仿佛能从狗崽身上看到那只作恶公狗的轮廓,气得扶着树骂骂咧咧。
生到最后一只时,白狗的肚子明显瘪下去很多,最后一只小崽个头也很小,落生之后,母狗舔掉胎衣,露出一只白皮的细狗小崽来。
太白起初没在意,随即忽然眉头一动,这只小崽……资质极好。
他还想凑近了看看,但实在不想这时回到狗身里去,左右不过一只小狗,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没必要这些日子归体,他可不想喂奶。
第二天,太白下小狗的消息就传开了,张仁连忙过来看,一共五只小狗,四只都随了吕洞宾家那只土黄狗,品相最好的就是小五。
小五是一只雪白雪白的短毛小细狗,抢奶抢得很凶,张仁伸手过去,还没睁眼的小狗张嘴就要咬,张仁立刻缩手回去,没让它咬到。
王二妮也赶过来看,忍不住笑道:“这小狗倒是适合做猎犬,凶得很。”
张仁拍了拍母狗的头,笑着站起身道:“我们家倒没人爱打猎的,我只是喜欢猎犬的品相罢了。”
王二妮看过人打猎,没觉得有趣,村里的猎户打猎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她还没见过打猎只为玩乐的,实在不觉得这样的事有趣。
家里的狗平安诞下一胎,也算是件喜事,云华的婚事就在这两天,府里都挺忙的,张仁就以此为由多赏了府里丫鬟仆役们一个月的月钱,家里猫狗的伙食也添补了些,尤其是才下小崽的母狗,不仅添了食量,每天还多给喂一碗鱼汤下奶。
杨天佑家里是真的穷,一穷二白只剩三间房屋的那种,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但到底要些颜面,张仁给杨天佑塞了不少银钱,叫他置办些聘礼送来,虽然是左手倒右手的事,但这样总能堵住外人的嘴巴。
婚礼当日很是热闹,张仁请了许多朋友过来,杨天佑那里没什么亲朋好友,只得厚颜拉了些同窗过来,其实他和同窗们的关系也不亲近,也就是他小小年纪考中了秀才,又得了一门好亲事,人家不好拒绝他而已。
云华就厉害了,她有不少小姐妹,有的成婚之后就疏远了她,觉得和一个闺中老姑娘往来不好,但更多的和她玩得不错,十几桌酒席里头,她一个闺阁小姐,请的朋友居然占了四五桌,比杨天佑拉来的同窗多得多,不得不说她跟张仁真是一家兄妹。
这样热闹的婚事,王二妮当然也去了一趟桃源村,请大昊天……让他把王追月放下来,都是一家亲戚,总不好大家热热闹闹吃喜酒,放着王追月一个人孤零零不管。
大昊天非常好说话,只是请求道:“我也想看看婚礼,我会变成其他样子去,好吗?”
王二妮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给了他两张请柬。
然后大昊天就化成了太白的星君人形,和王追月一起去吃喜酒了。
真正的太白一脸呆滞地看着大昊天坐在席间,左顾右盼,他好像在记婚礼的一切细节,从装饰摆设到一应流程,把云华和杨天佑身上的喜服形制都记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