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最开始的时候,蔡十三郎的案子其实归属于京兆府。
因为事情发生在神都城内,且彼时蔡十三郎身无官职,还不配叫大理寺和刑部插手。
但是事情过去三年,再经发酵,涉及到右威卫大将军、京兆府少尹、御史台中丞、工部的一位侍郎,甚至于隐隐地牵出了一位公主之后,事情可就变了味儿了。
起码,决计不是京兆府这边能够自行处置的事情了。
乔翎将结案文书写了,加盖官印,递到京兆尹太叔洪的案上,再由后者署名盖印,奏报到政事堂去。
后边的事情,就暂时无需她来操心了。
说起来,自打她入京以来,就四处闪闪发光,入朝为官之后,也有人等着看热闹呢。
这位大名鼎鼎的神都第一癫人,会在朝堂之上折戟,灰溜溜退避回越国公府,还是会大放异彩,闯出一番名声来?
乔翎先前在京兆府虽重审了庞氏的案子,但那案子在京兆府范围之内就结束了,实际上知道的人不算多。
但现下正式地以京兆府少尹的名义上疏,却就是入朝之后崭露头角的第一战了,着实叫诸多官员翘首以待。
政事堂设在门下省,头一个瞧见这份奏疏的,是侍中唐无机。
没翻开之前,他其实就对这份奏疏的合规性有了揣测——世间诚然不乏有蠢货,但越国公夫人一定不在其中。
如今京兆府的主官太叔洪,也必然不在其中。
如果这份奏疏不合法度,第一越国公夫人不会递上来,第二,太叔洪也不会通过,再以京兆府的名义递到政事堂来。
他翻开细阅,瞧见开头几行字中就出现的柳希贤,心里边不由得小小泛起了一阵涟漪。
唐无机脸上不动声色,继续看完,沉吟几瞬之后,终于提笔在蔡十三郎招供二公主那一节上画了一笔,最后署了一个“可”字。
这个“可”字,是表示他这边认可京兆府对于蔡十三郎的裁决。
而在二公主那一节上画了一笔,既不是表示反对,也没有表示赞同,而是说这一节的内容存在异议,须得再议。
紧接着,他顺势将奏疏递到了另一位门下侍中唐济处。
后者迅速看完,做出的反应与他一致。
两位侍中做出了相同的裁决,最后,这份奏疏也就顺理成章地出现在了政事堂的六人决议上。
柳直掀开看了个开头,便笑一笑,合上了:“有柳氏的子弟涉案,我不便参与。”
王元珍听得微怔,接过来瞧了瞧,不由得笑道:“越国公夫人不仅胆识过人,眼睛里也不揉沙子啊。”
她提笔在上边写了个“可”。
俞安世与卢梦卿也作此评判。
蔡十三郎伤人在先,贿赂避刑在后,三年之后,又勾结皇嗣潜入朝廷要员府上……
官是做不成了,牢倒是可以坐上个七八年。
这前提还得是王中丞和曹侍郎不跟他过多计较才行……
至于二公主那边该当如何处置,就得看圣上的意思了。
一桩出自京兆府的案子,先是进了政事堂,而后又被送到了天子御前,着实惊掉了许多人的眼球。
再知道那奏疏的内容之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牵涉进去的几方,哪有好惹的?!
蔡十三郎这回是铁定要栽了,二公主……
这位怕是也没有好果子吃!
而除此之外,奏疏当中出现的“柳希贤”这个名字,也不出所料地惹出了一场风波来。
正如同先前京兆府里太叔洪和崔少尹想的那样,柳希贤的做法,在律令上当然是不违法的。
但是,如若一个人真的把律令当成行事准则,道德二字,又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