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没人喜欢西域

战马的外衣被掀掉了,云初如遭雷击!

很久很久以前。

云初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在一个无聊的下午,云初与一位女孩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云初还记得那一天的天气,街头上的广告,绿树红墙上斑驳的光影,他甚至还记得画外音一般的吆喝声,那是一个卖杏子的商贩喊出来的。

杏子很黄,很大,看着就肥美多汁……

云初下意识的看着女孩的背影拿起杏子就吃,等女孩的背影从视力极好的云初的眼帘里消失,他才发现那个卖杏子的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

再低头,才发现自己吃了好多的杏子。

那一天,云初把中午饭钱全部给了卖杏子的。

而他,因为吃了太多的杏子,以至于牙齿被酸倒了,整整一天啥都吃不下去。

他什么都记得,甚至记得卖杏子的那个家伙流露出来的猥琐表情,还记得他鼻孔里探出来的两根长长的鼻毛。

偏偏记不得那个女孩子的长相了,只知道那个女孩子真的美丽到了极致。

看到眼前这匹马,云初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令他缠绵悱恻了很多年的那个下午。

美丽的事物,就是美丽的事物,之所以称之为美丽,是因为他是真的好美……这是一句废话,却是云初心头真正的想法。

这匹马的美丽不仅仅在于它珍珠般皮毛,还在于它流畅的身形,各个部位长得极为匀称,不大,不小,不高,也不矮,最过分的是云初居然能从这匹马的双眸中看出一丝丝的妩媚之意来。

这就很人性化了,也不知道这一丝人性是这匹马本身旧有的,还是人们看到这匹马之后自愿给它添加上的。

这是一匹闪着光的马,最妙的地方在于光线会随着马匹的肌肉运动而随之变化,明暗交替,流动如水。

这是一团活着的光。

如果美到极致,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美汇聚到它的身上,上苍就是这么不公平,多的,会给它更多。

“完了,宇初,你也进来吧,哥哥给你留着位置呢。”王孝杰驴子一般的声音在云初背后响起。

云初低头瞅瞅看起来跟驴子差不多的枣红马,心生感慨,再回头看看长出一对驴子耳朵的王孝杰,最后对隐隐长出一张驴脸的张东海道:“罩起来吧。”

张东海嗫喏一下,低声对云初道:“君侯,不能拿啊,这东西太扎眼了,隐瞒不住的。”

云初最后看了一眼那匹马形珍珠一眼,回头看看王孝杰,对张东海道:“把他放出来。”

张东海听闻云初要王孝杰,不要这匹马,立即松了一口气,迅速的给宝马披上罩衣,把王孝杰从囚笼里给放出来。

王孝杰甩着一对驴耳朵愉快的朝云初跑过来,就被云初一记凶狠的侧踹,又给踹回囚笼里去了。

所有的不甘,愤怒都从这一脚上宣泄出去了,云初也终于回归了平常心。

再看枣红马发现这孩子的两只大眼睛里满是委屈的神色,就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炒黄豆放在手里,让枣红马几口吃干净。

王孝杰哎呀哎呀的叫着再一次从囚笼里爬出来,小心的来到云初跟前道:“不能再踹我了,两天没给饭吃了,虚着呢,不经打。”

云初之所以会殴打王孝杰,完全是因为这个混蛋在西域待得时间太长,以至于开始有了西域人的思维。

西域与大唐之间的差别在于,一个极致的个人英雄主义,大唐却是一个集体社会。

在个人英雄主义盛行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想获得最美丽的女子,跑的最快的战马,吃最美味的食物,因此上,王孝杰在看到这匹天马之后,第一个念想就是藏起来自己用。

大唐社会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类似蜂巢,或者蚁穴这样的集体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