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洪门帮规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因为货车上拉着违禁品,我们也不敢走高速,只能走下面的省道。

东管仔在很多城市都有熟人。

每到一个点儿,他都会散一部分货。

拿到钱之后,我和东管仔第一时间就是去夜总会疯狂庆祝!

一路开车虽然辛苦,但也算体验了各地的风土人情。

而且越往南气温越高,整体给人感觉也会比较舒服。

如此走了足足半个月。

最后渡过明溪界河,我们终于来到对面的港岛。

我印象中的港岛,本应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才对,没想到过河之后,眼前一望无际、全是梯田。

东管仔解释说,这地方叫新界,相当于港岛的农村,目前还没开发。

我问他什么时候到市区,东管仔也没有回答,说先到乡下找一位老朋友。

当天晚上,我们来到一栋破旧的小区。

东管仔一通电话之后,从楼上下来了一个瘸子。

这人左腿断了,而且断截面很平整,看去像是被刀砍的,膝盖以下戴的是假肢。

寒暄几句之后,东管仔道:“到时间了,东西给我吧!”

“嗯!”

瘸子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卸下自己的假肢,然后从假肢里拿出一根一尺多长的棍子。

棍子顶部雕刻着一颗龙头。

不用问,这肯定就是象征话事人身份的龙头棍了!

看见龙头棍,我眼前一亮!

凭借我的观气术,居然看不出它是什么材质!

好奇怪!

我正准备问问东管仔,这时,前后两辆面包车忽然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从里面下来了十几个人,手持砍刀,朝我们冲了过来!

瘸子神色一变,道:“东管仔,你带着龙头棍先走,别管我!”

这么多人肯定不够我打的。

但现在刚到港岛,没必要这么快暴露出自己的真实实力。

东管仔从三轮车上拿起两根钢管,把其中一根朝我怀里一塞,道:“远哥,咱们冲!”

说完,我和东管仔开始突围。

只是可怜了身后那个瘸子。

卸掉假肢之后,他连路都没法走了,自顾坐在那里,抬头看着夜空,大声朗诵道:“第一!自入洪门,尔父母即为我父母,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瘸子念的是洪门帮规。

港岛很多社团都是洪门演化而来,所以帮规往往都是共用的。

只可惜,瘸子刚念完第一条,还没来及往下念,就被乱刀砍死了。

在这年代,什么帮规都是一纸空文而已,只有金钱才是真的!

且说我和东管仔一路杀出重围。

抢了对方一辆面包车,开车扬长而去。

在我的保护下,东管仔只是受了一点轻伤。

包扎完伤口,东管仔一脸感激道:“远哥,我欠你一条命!”

我说:“都是兄弟,不必说这种见外的话!”

说完,我看了一眼龙头棍,随口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龙头棍吧?”

“嗯!”

东管仔沉沉点头,道:“传说是用龙骨制作而成的,不怕水泡、也不怕火烧,但至于是不是龙骨,就不得而知了!”

我甩开身后那辆面包车,道:“咱们现在去哪里?”

东管仔打开手机导航,道:“去这里!”

我看了一眼,目的地是一个楼盘,不过周围商业配套很少,应该是楼盘还在开发中。

路上,东管仔跟我说,他大哥叫吉米,是这次话事人的有力争夺者。

而他们最大的竞争对手有两个!

其一是林家乐,人称乐爷、乐哥,也是现任话事人,做事阴狠、不择手段。

其二是梁辉,人称大辉哥,以性格火爆、敢打敢杀著称,喜欢玩女人!

我问道:“这三人目前谁实力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