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大丈夫能屈能伸
头一次听说有夜叉做“保家仙”的,于是府城内不少能走动的,都过来看看小陈相公家的行情。
毕竟也算是奇事了。
而且是诸多奇事搅和在一起,让人啧啧称奇。
“父慈子孝却要分家,只是一奇。”
“男大未婚独立门户,这是二奇。”
“勾栏巨嫖却要收手,这是三奇。”
“供个‘保家仙’,非妖非鬼非精非怪,偏是个夜叉,这是四奇。”
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吵得独臂夜叉大白天不得安生,冲出堂屋就是吼道:“你们这群嘴碎的个儿小的毛色灰里带黑黑里带白的,都给老子滚!夜叉怎么了?夜叉吃你家的米了?!老子乐意!老子乐意——”
“急了急了,谁还不是个‘保家仙’,你个夜叉急什么?急着吃人肉还是喝人血?说两句怎么了?你不少肉也不掉毛,寒冬腊月还上火,你是家里没柴火还是却热火?”
小麻雀们叽里呱啦说了一通,独臂夜叉更是大怒,抄起地上一把雪,捏圆了就砸,嘴里还大吼,“老子就没吃过人肉喝过人血,就你们这群贼搓鸟在这儿嚼骚,滚!滚——”
“嘿!你个夜叉不吃人肉不喝人血,你是天生的胆儿小啊。难怪只能过来做个‘保家仙’……”
“……”
夜叉怒不可遏,心说这群小麻雀可真是太讨厌了!
“你们再猖狂,小心我登门拜访!吓得你全家不安宁——”
这般吼了之后,麻雀们终于闭了嘴,赶紧回家,免得被夜叉惦记上。
“哼!”
将手中的雪球一扔,夜叉就在屋子里转悠,成了“保家仙”之后,它直接就隐身了,在门口看了看,“陈宅”两个字的匾额有些歪,于是上去扶了扶,扶正了之后,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嗯,不错。”
忽地听到身后无比热闹,他便扭头看去,见车水马龙摊位无数,叫卖的小贩各有口音,摊位上摆满了各种物事。
人间司空见惯的场景,它其实当真不曾见过,妖怪集市反而去得多一些。
“噢……”
张大了嘴巴,夜叉像是看到了奇景一样,眼睛瞪得大大的,它也时常听说一些大妖眷恋人间,结婚生子的都有。
那人间的烟火气,就是三界最神奇的东西。
只因万事万物的描述,都来人族的集体智慧,没有了人族,很多传说都是烟消云散。
像人族这般喜欢记叙的种族,太少见了。
即便有,却又不像人族那样会描绘出无数种可能的故事。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狐狸精怪、恩怨情仇……
一段历史,一个片段,一个画面,甚至一句话,都有可能在时光长河中瞬间记录。
小人物的目光,看到波澜壮阔的历史瞬间,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在记录。
可以是一首诗,一幅画,一个图形,一个公式……
无数种族的大能、有识之士,不是不想复现人族的这个特质,然而做不到。
究其原因,只有一个,人族可以用理智战胜欲望。
而这一份理智,可以是包含无数复杂感情的混合体,有无数英雄豪杰,可以为了拯救一个远不如他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正义”的理智原则,战胜了求生欲。
这种理智,同样是不理智,诸多种族无法理解,也就越发地具备吸引力。
“正义”之类的原则,是人族自己给自己的枷锁,这世上的枷锁,本该都是让人唾弃的,且是沉重的,然而人族却为之大唱赞歌。
无数个时代过去,并非每一个人族成员都会秉承“正义”,但是,绝不会吝啬赞歌。
夜叉懵懵懂懂,以前不理解的东西,看着街巷的景致,它深吸一口气,豁然开朗。
正自觉颇有感悟,忽地听到庭院内传来声音:“老爷!您都伏案疾书一个上午了,歇歇吧,秋闱还早呢,吃了饭再努力,也不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