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天命我主
这也是黄奇失算,这几年时间,他几乎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烧炉子,和研究如何更好的烧炉子的事情上。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如今手中,杀伤力远超正常制式火器的枪,便是他这三年的智慧结晶。
不过,他改进出来的枪,虽然杀伤力强大,但却没有普及的可能性,一方面是重量太重,再就是,他为了追求更远的射程,以及更大的杀伤力,不仅牺牲了枪的稳定性,更重要的事,使用大口径的弹药,使得枪管更容易过热。
这样的武器,其实更适合于刺杀,而不是战场军团作战。
而也正因为已经不领兵打仗了,哪怕是上战场,他也不带兵,也没有冲入敌放腹地的想法,这种情况下,他对于敌人的最新动况,自然是知之不多。
天天烧炉子的他,只知道敌人也弄出了火器,且精品火器,射程已有百米。
但弄出这样的盾牌来,他是真没有想到的。
主要是,想要防御子弹,那盾牌必须得厚,而在野外行军作战,就算是盾牌最下面有轮子,但其实,也是几乎等于没有的。
这种情况下,哪怕用两个壮汉推举着盾牌,举着百多斤的东西行进,速度上,根本就快不起来。
太平营若是想走,以太平营的机动性,举着盾牌的曹军,根本就不可能追上来。
但这说的是在空旷的地方。
如果在出南荒的关口,设置出这样的阵列,那太平营的先进火器的优势,将会直接被抵消大半。
而失去了火器优势,在人数上,应天军并不占据优势,而时间一旦拖长,应天军补给线太长的劣势,也会显现出来。
从南荒到青州,若是以车队运输粮食,怕是要走一个多月,而运送粮食,也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
再就是,南荒目前的工业的确发展的不错,又有化肥增产,整个南荒的人口也都被动员,不断的在生产各种资源,但这种资源,也不是无限的。
赵成三年积蓄,这才积攒够了足够支撑起一场大的战争的资源,而打仗,就是在烧钱烧资源。
一旦时间拖久了,整个新国的资源分配,和资源循环,都要出现巨大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古往今来,但凡大战之后,都要用上数年,给百姓休养生息的原因。
哪怕赵成已经实现了最初级的工业化,也依然不可能抗拒这样一个规律,除非资源是无限的。
就现代世界,已经有数个强大的帝国,用自身的崩塌,来证明了这一点。
“我有铁盾阵,固然速度不行,但用作守御,却是绰绰有余。”
“我的营盘,纵横有二十多里,正好截断了去往天绝关的通路,赵成若是想要绕开,且不提两边多是山坡绝壁,更有草木丛生,到时候,若是开山斩草,所耗费的时间,定是不少。”
“更重要的事,他若是绕行,我只消在一旁骚扰,不但可以拖慢对方的速度,更重要的是,乱其军心。”
“是以,对方最好的选择,其实是退回山里,但这一退,便是彻底失了天时,让孙元泰有了防备,到了那时,我要是孙元泰,定会放火烧山,争取将对方这一只搞偷袭的主力部队,消灭在这里,使之没有与大部队回合的机会……”
“难道横扫南荒无敌手的太平营,就要葬送在这里?!”
“莫非,大苍是真的天命未绝?!”
“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巧,刚好在赵成出连山的时候,让我在这边驻守……”
曹正又来到了瞭望塔上,在发号施令后,纵览全局,心中不禁默默的想到。
他没有去一线的想法,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要是亲自去前线指挥,结果被一颗流弹给打死,那就太冤枉了。
而曹正,此刻心情非常的复杂,第一次的深刻感受到,什么叫做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