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渣还是不渣
心机满满的贺欢在走出帐篷时,嗅觉灵敏的斛律明月看他的神情里充满了杀气。
贺欢只是礼貌地笑笑,便恭敬地退去了。
崔曜则针对晚上的局面,修改了今天之后的参会规则。
第一,开会时,不能带武器——所有茶杯都系上绳子,栓在栏杆上,不能拿来当武器。
第二,每次只允许一个人上台,有意见的等第一人说完,第二人再上台。
第三,禁止打架斗殴。
写完这些改进后,他去帐篷里把自己的意见书给君泽看。
君泽很满意,点头同意了。
但第二天,会议继续开始后,先前的三条便让崔曜和围观的君泽都知道了什么是人类的主观能动性。
只能一个人上台是不是,那我就在台上站着不下来,你们能怎么样?
但剩下的人也不是省油的灯,你不下来是不是,当我们没有茶碗好欺负是不是?
脱下鞋,往里塞点泥土,看我们能不能把你砸下来。
你讲的厉害是不是,我们在下边喊号子,看谁能听见你说什么!
于是第二天晚上,崔曜又紧急补上,台下不能大声喧哗,台上不讲的不能超过一炷香的时间。
同时,还加强了护卫,禁止私下里把人别倒了的拖走之类的物理攻击。
到这,这场大会才总算正常起来。
萧君泽的法条是参照了部份后世的法则,主要功能是明确“产权”、“物权”,“人生权”的定意,他没有直接解一步除去奴籍——这不现实,他的吏治还没有深入到宗族之中,而是确定了奴籍不能超过规定的年限,主人不能随意打杀,交易必须过官府,在一定年限后,奴隶便是自由人。
这对于各大乡豪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控制奴隶从来不是靠的奴籍,而是控制了对方的生产生活,就是把这些奴隶放掉,他们也会主动回到坞堡中。
另外便是要求地契、房契等大宗不动产交易,必须在市政中确定的契约,才能拥有“产权”,否则,朝廷有权不承认,并且有拆除征收的权利,这一条可以了解土地兼并的情况,并且能没收隐藏的土地。
这一条引起了不少反对,因为他们都知道朝廷的厉害,这多一道程序,官府能盘剥的事情就太多了。
这时崔曜出马,他和这些乡老们深入交流,表示这些土地主要针对新开垦的土地,如果不愿意申报,私自藏匿的土地,将来土地开垦时,很可能会进入新开垦的土地范围,被别人申报了,那就不是自己的了。
各地乡老人代表的基本都是本地乡人的利益,在权衡之后,最后同意了这个要求,但也要求,新开垦的土地必须明确定多少久的免赋时间——他们很多人已经准备的把旧土地当成新地申报,从而获得三年的免赋时间。
另外便是对各地小规模放贷的规定,规定了最高利率,超过这个利率的朝廷不承认,因此产生的逼债纠纷,朝廷也不会袒护。
这一条倒是很容易就过了,在他们看来,追债这事,一向都是债主的事情,收不回来,是自己没本事,怎么也扯不到朝廷去,他们其实也不愿意把人逼死,毕竟人死了债消了,那才是真的血本无归了。
还有每岁船税,这些钱每年应该定多少,还有维护各自河口的治安等事,都是细碎但又关系到诸人利益的事情。
很多乡人都是客串了路霸,会收取部分过路费,并且将之视为收入的理所当然。
崔曜给他们讲清楚了商路畅通的重要性,但这些人油盐不进,纷纷不承认他们没有在中途对商队进行刁难。
到后来,崔曜便也不再强求,只是告诉他们,法不责众,他也不会对所有的乡村都处罚,而是会处罚在商路中做事最过份的县城,让整个襄阳的差役多分一部分去最差的两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