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查!

段召作为吴小洁案件的检察官。

在陈述刑期方面对于被告四人的认定是非常严重的。

并且也阐述了两点客观的事实——

第一:有团伙作案行为。

第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这两点,都是加重情节的重要条件!

所以从段召的角度来讲,这个刑期的推荐和判决非常的合理。

而审判长席位上。

曹川在听到段召的陈述内容,表情平淡,并没有太多的表态。

而后又让被告人开始描述其犯罪场景和犯罪主观意愿。

以及具体的犯罪经过。

被告人,也就是林龙等人,开始详细的描述犯罪经过和犯罪细节。

不过……

林龙等人所描述的犯罪经过和犯罪细节都是经过了对口供等行为的。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在先前,他们已经整理出来了一套详细的作案经过和详细的作案细节。

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

每个人都有对应的身份,只需要将其代入即可。

所以在这一点的陈述,上四人的口径完全一致,在逻辑上也不存在任何的问题。

在陈述完相应的犯罪经过和情况等,四人也都进行了认罪认罚。

虽然说……

刚才在公诉人的陈述中推荐他们的刑期都非常的重。

但是……被告的几人,也都是相信李小果的家人有能力把他们给捞出去。

或者说,有能力,并且会把答应给他们的事情都承诺办到。

所以在刚才的陈述过程当中,林龙等四人,依旧按照原先定的方案进行着认罪认罚。

在关于询问案发经过和案发细节的过程当中,一切都进展得非常的顺利。

审查完毕。

曹川微微点点头,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

在犯罪的客观事实陈述上,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

那么接下来可能就是定刑事的事情了。

不过……

从目前的角度来看,还需要咨询受害人家属和受害人的意见。

本次庭审,由于受害人不能出庭。

所以是受害人家属及其委托律师进行的出庭。

所以……

想到这一点,曹川将目光放在了受害人席位上。

“现公诉人以及被告人对于该案件的整体细节,都已经陈述完毕。”

“受害人委托律师或受害人家属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当即开口:“有的,审判长。”

“好的,请陈述。”

听到审判长让其陈述,苏白整理好诉讼材料,微微点点头。

本次庭审是不公开审理。

所以在陈述方面,苏白也放心大胆的开始了进行陈述。

“审判长,对于本次庭审,我方认为被告人对于我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非常的大。”

“不管是从未成年的角度,还是从主观恶意以及团体作案的角度来讲,都具有非常严重的结果。”

“从这方面来陈述……我方认为,应当对于本案中的主犯判决死刑!”

“在刑事方面,我方认可公诉人推荐的刑期。”

“另外。”

“对于本案涉及到的情况我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想要陈述,并且想要询问公诉人。”

“受害人委托律师可以询问公诉人。”

得到审判长的同意,苏白看向段召: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

“在本案的调查和跟踪过程当中,公诉人是从哪个阶段开始接手本案的调查的?”

“?”

段召有些不太理解苏白的问题,但还是开口进行了回复:

“按照法律程序,是执法方将本案移交给了检察部门。”

“我是从执法方移交到检察部门开始着手调查处理的。”

“那么在执法方移交到检察部门的时候,被告人四人都已经认罪认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