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经典时刻,真相重要吗?
审判台席位上。
面对苏白的诉讼请求,洪江涛在思考是否同意。
因为苏白在庭审上提出来的这一点要求。
是他在这场庭审前的整理中并没有预料到的。
按照苏白的说法……
延期庭审对于雷小振进行调查,这一点是可以的。
尤其是在苏白提出来了,对于凶器来源认证的情况。
这是一个可行的情况。
话说回来……
苏白提出来的这一观点,是认为这场案件,有着其他的真相。
只不过在洪江涛考虑的时候,谢文亮明显有些着急。
着急的原因当然是不愿意让本次庭审进行延期庭审。
这个案子一旦延期庭审了……
那么由于回避的原则。
他和办理本案的执法人员就需要进行回避。
如果换作其他人或者是上诉人要求省检,对于该案件进行展开调查。
后续肯定能调查出来真相和事实。
所以在苏白要求进行延期庭审,对雷小振进行调查。
谢文亮再次举手表示:“审判长。”
“刚才我方已经明确的表述过了。”
“实际上是对雷小振进行过展开调查,排除过期嫌疑。”
“不存在上诉方所说的没有排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只是可能上诉方对于这一个情况没有过多的了解,所以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再有一点就是。”
“关于本次庭审,如果能够从客观事实上证明证据链不足,或者是有其他疑点。”
“那么完全可以确认林万家不是犯罪人,也完全可以撤销对他的控告,进行继续追踪其他犯罪嫌疑人。”
“但是如果在客观事实的证明上,能够证明林万家是犯罪人。”
“那么在进行延期庭审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又有什么意义呢?”
“完全不存在了其他意义。”
“换句话说,完全就是影响本次庭审,对于林万家的判决。”
“和浪费司法资源和司法时间。”
“我方可以确认我方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存在纰漏行为。”
“基于以上的观点,我方认为,对于本次庭审,还是需要继续庭审下去。”
谢文亮的陈述有着一定的道理。
同时也表明了一个观点——
如果在这场庭审上能够证明林万家是犯罪人,那么完全不用去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
毕竟已经证明了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再去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属于浪费司法资源。
这个观点有道理吗?
很有道理!
可以说非常的有道理。
可是在这个案子当中适用吗?
苏白给出的答案是非常的不适用。
因为林万家面对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
林万家面对的情景是——被栽赃陷害。
虽然这个案子当中证据链和证据都相对来说比较完善和完整。
但是证据链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证据都来源于栽赃。
先不管是不是栽赃陷害。
从现有的证据上来讲,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判决。
如果真的按照谢文亮所陈述的,能够确定林万家的犯罪事实。
或者说通过法庭不能够排除林万家没有犯罪的嫌疑。
不需要对其他人进行调查,确定林万家的罪行。
那么这场庭审……在这种情况下,是会确定林万家的犯罪行为。
即使林万家是清白的。
苏白为什么要提出延期庭审,要求对于雷小振进行调查?
因为!
根据现有的证据和现有的情况,案件想要有突破口,想要找到真相。
就必须要来证明某些证据是栽赃陷害的。
可是现在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林万家是被栽赃陷害的。
突破点只有一个——对雷小振进行调查,从他身上寻找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