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无证据判决,司法环境不太好?
按照一般的庭审流程是移交到执法机关进行立案。
而后立案确认了有犯罪的事实以及有相关的罪行。
进而移交给检察部门,也就是检方。
检方确认事实,如果认为本案有问题,那么这个案件,移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如果认为本案证据不足或者是存在什么其他情况。
则驳回执法方的提出诉讼的请求,要求执法单位补充证据,取保候审或者是撤销立案。
无证据是什么意思?
无证据的意思就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存在过错。
那凭什么要判决被告方败诉?
这一点,无论是从民事还是从刑事的角度都是这样。
就算是在民事诉讼当中运用了高度盖然性。
那也是在有一定的间接证据的情况下进行的相关判定。
无证据这就更牛了,相当于没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能够表明被告方有错。
那么是怎么判定被告方败诉的呢?
对于肖海博说的这个没有证据的案子,苏白很好奇。
开口说道:“这种无证据的判决,我的确没见过。”
“能不能详细说说?”
“嗯!”
“你等我一会儿,我现在就去你办公室,咱们两个见面聊。”
肖海博在经历过上一次被诬陷伪造证据后,恢复了相应的律师执照。
并且重回律所担任合伙人职务。
所在律所本身就和白君律师事务所相距不远,只隔了一个路口。
不到15分钟的时间,苏白办公室的门被敲响,肖海博推门走了进来。
一边推门进来,一边开口说道:
“这个案子电话里我说不清楚,还是当面和你说比较好。”
“毕竟,更能详细的了解一下案子的经过。”
“坐。”
苏白先让肖海博坐下来,然后慢慢陈述这个案子。
肖海博和苏白认识这么久了,两个人在平常都有着相互比较多的交流。
所以在交谈方面,肖海博也没有什么客气,直接开口:“苏律师。”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我当初在老家上小学的一个小学同学,两家关系也比较好。”
“他之前在一所重点高中,担任课程老师和教导主任。”
“现在被学生诬告了……不仅立案,现在一审判决也下来了,并且是以无证据进行判决。”
“你也知道我对刑事这方面并不是太了解。”
“根据我的了解,现在的情况是这样……”
肖海博一直在阐述,案件的起因和经过。
因为肖海博同样是律师,所以在阐述方面,阐述的比较清晰和客观。
苏白将整个案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
总之就是肖海博的这名小学同学。
先前在一名重点高中担任老师和教导主任的职务。
却被三名学校女学生,指控其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猥亵和骚扰。
然后向执法部门进行了立案,并且被提起公诉。
由于涉及到了多名未成年人,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如果案件真实,涉及到的情况是,对多名未成年女性,进行骚扰和猥亵的情况。
尤其是在学校内,已经涉及到了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在肖海博的陈述当中。
他和这名小学同学一直有着联系。
这名小学同学的人品非常的不错。
不管是对同事还是对学生,都非常的关爱,只是在有些时候显得有些严苛。
在学校这么多年也没有存在过什么流言蜚语,更不存在猥亵和骚扰的可能性。
对于这一点,肖海博也知道,只是以个人的主观进行描述。
很有可能对于案件有着一定的错误判断和错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