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关于申请二审的请求,直接被中院拒绝。
对于这一点儿,怎么说呢。
说实话,很不合理。
申请上诉的条件是,拥有新的事实依据或者是认为法律解释的判决不合理。
这一次的案子,在证据方面薄弱,所以苏白也没有提交什么新的证据。
只是以法律不适用并且法律解释权不足为理由,申请上诉。
这种上诉。
说实话,很容易会造成一个情况,什么情况?
那就是二审法院认为,你提出来的这个法律解释不合理不对。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中院方面认为基础法院的判决,在法律适用方面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足以推翻一审判决,或者是做出其他改判的可能性。
然后拒绝了上诉的请求。
说白了,就是二审法院站在一审法院的角度。
说你的上诉理由不充足,所以驳回。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如果是受害人一方,那么可以提起抗诉。
可是被告方,在上诉被拒绝以后,只能再次提交申请再审。
不过话说回来。
这种拒绝上诉的请求很常见,例如说某拉拉案件。
律师不服从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请求时,就被法院拒绝。
提出上诉被拒绝,那就是二审驳回。
这种时候就需要提起再审,可以向更高级法院提起。
不过……
这个案子怎么说呢,被拒绝显然不是太合理。
为什么被拒绝?
说一百遍,还是法院方面认为这个案子不足以受到关注。
或者说认同一审法院的观点。
所以直接拒绝了申请的请求。
“又要用舆论监督司法……”
苏白默念。
这种案子,一般在程序的流程规定当中。
想要继续申诉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尤其是流程或者是其他申诉条件的各种问题,流程一走就是半年。
半年的时间……
说实话,太长了,等不了!
先不说总共的刑期只判决了一年半。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申请上诉或申请再审期间,判决应当继续执行。
也就是说在申诉的这个时间内,方如风还是需要坐牢。
再有就是根据方如风的描述,他家里那位正在起诉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离婚官司上,法院方面真的考虑到了方如风的犯罪事实。
基于对受害一方的关照,可能会在共同财产的划分方面,多向着对方一些。
所以说方无风的这个二审翻案……肯定等不了半年,需要得到舆论的监督。
舆论嘛……
苏白招来了李雪珍:
“雪珍……这个案子二审法院驳回了咱们的上诉请求。”
“想要申请再审需要一定的时间,委托人等不了,所以需要舆论的关注,明白吗?”
李雪珍小脸满是笑意:“苏律师,我明白!”
“我现在就去打电话!”
“哦对了……自从上一次我联系了不少的媒体后,咱们律所又多出来了一堆的媒体名片……”
“需要逐一联系吗?”
“联系联系吧,多联系几家那扩展的人群就越多,舆论的声音也就越大。”
“对于这个案子的帮助也就越多。”
听到苏白的回答,李雪珍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
另一边,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体的电话后,拍了拍胸口,长呼了口气。
紧接着,两眼放光的编辑了一条文案。
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发表到了律所的短视频账号上。
由于近一段时间,白君律师事务所在短视频发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当白君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信息时,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