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卷宗与委托人陈述不符,被骗了?!
办公室内。
苏白原本因为昨天熬夜,来到律所后,有些犯困,小眯一会儿。
可是刚睡意朦胧期间。
咚咚咚。
办公室门被敲响,紧接着李雪珍笑眯着眼睛走了进来,小脸上浮现出一抹的激动。
“苏律师……”
“我没打扰到你吧?”
苏白抬起头,笑着开口:“没有。”
“只是想眯会儿,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奥。”
“的确有事情,苏律师,我发现了一个不错的案子,你要不要看一看?”
望着李雪珍满脸笑意,并且眼睛中带着小星星的表情。
苏白就知道这个案子,肯定是个不小的案子。
“材料给我吧。”
苏白笑着伸出手开口。
李雪珍一副乖巧的模样将材料交到了苏白的手上。
苏白接过材料,简单的对材料进行了翻阅,了解到了大致的情况。
这个案子……
怎么说呢。
的确是有一定的问题。
在他看来,如果按照材料上的内容来讲。
这个案子直接涉及到了最高院和最高检。
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了陈年旧案,和一审,二审都已经判决完成。
已经涉及到了重审的问题。
按照材料中的描述。
案件中的委托人姜伟,在十三年前,被控告一起入室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杀人案。
在当时,中原省开市中院判决死刑。
在最高院进行复核时,驳回了死刑的判决,改判无期徒刑。
但是姜伟并不服从判决。
因为他坚持自己并没有参与到这场的入室强奸杀人案当中。
申请抗诉。
并提起了二审。
二审由中原省高级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
在材料里,姜伟的陈述当中,是这样进行描述的。
由于前几年在监狱里面。
他还是一直的认为自己没有罪,向检察官写抗诉申诉的状子。
可是一直没有用,也没有得到减刑的机会。
一直被羁押。
原本他还以为自己可能要坐一辈子的牢。
直到有人告诉他,只要认罪认罚。
不再上诉,不再给监狱添麻烦,那么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到时候可能关个十几年,就可以出去了。
听到自己还有出去的机会,蒋伟知道自己在出去以后,才能洗刷自己的冤屈。
这个时候,姜伟才愿意认罪认罚。
并且由于在监狱内服刑的表现良好。
多次获得了减刑的机会。
通过多次的减刑,姜伟终于在从判决无期徒刑开始,坐了13年的牢后,出狱。
在出狱的第一时间,姜伟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进行申诉。
证明自己无罪,和要求国家对自己进行补偿。
不过……
自从出狱的时间开始算,已经奔走了一两年,找过其他律师,来办这个案子。
但是一直都没有任何的进展和回应。
甚至……
省高院和省检的人,提醒姜伟。
这个案子在当年已经判死了,现在想要翻案,基本上没有可能。
让他放弃申诉,要不然的话可能会扰乱司法秩序。
???
扰乱司法秩序?
正常的申诉和翻案的请求诉求,怎么就扰乱司法秩序了?
对于这一点苏白不是太能理解。
但想想……
啧啧……
当初判这个案子就是经过了省检的手。
现在当时委托人去找省检翻这个案子,那不还是打省检的脸?
自己肯定不能打自己的脸啊!
所以,在当初姜伟去找省检,想要进行方案,这个路子已经错了。
必须要上最高检申请抗诉,而后由最高院指定法院进行审理。
才能对这个案子进行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