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对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当防卫,还有问题?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防卫限度。

防卫的限度问题。

大概意思就是施暴方对你进行的不法侵害会产生多大后果。

和你对施暴方进行的防卫行为产生了多大的后果。

两者相比较,有没有明显的不对称。

就比如说,对方只是对你进行言语上的羞辱,只有轻微的推搡动作,你反手把人给捅了,造成了对方重伤或者是死亡。

在这个过程中,就算你是防卫行为。

可是也会被以防卫过当判刑。

因为对方的轻微推搡,对你造不成太大的威胁,反而是你的防卫行为,对别人造成了巨大伤害。

显然属于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超过必要限度就属于防卫过当,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

在吕安陈述完毕。

审判台席位上宋远辉简单的整理了吕安陈述的相关情况。

“检方已经对于相应的情况陈述完毕。”

“请被告方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关于限度的问题……

苏白也清楚,在这一点上,想要进行辩诉是比较麻烦的。

主要是需要看审判长对这个案子,以及在不法侵害中。

对精神和人身自由与尊严不法侵害行为的判定情况。

按照以往的判决来看,陈斌很有可能会判定成为一个防卫过当。

并且吕安陈述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联系,陈述的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审判长站在这个角度来判定,那么,陈斌的刑期可能会判的相对来说比较重。

所以苏白的答辩需要从对正当防卫的理解。

以及从如果审判长真的站在了吕安的角度,那么如何来减缓降低对陈斌的判决刑期这方面进行陈述。

说白了。

就是接下来的陈述,即使不能让陈斌达成正当防卫,也要尽量降低防卫过当对于陈斌的刑期判决。

理清楚这层思路。

苏白低头抽出诉讼材料开始陈述:“审判长。”

“我方并不认同检方的观点。”

“以下是我方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答辩:”

“首先是从案件的整体来看。”

“在案件整个发生的过程当中,陈斌行使的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一步步升级当中造成的。”

“在案件一开始发生的时间点。”

“李飞等人只是进行口头上的威胁和辱骂,后面上升到了行为。”

“在行为伤害的过程当中,何丽娟遭受到的不法侵害,有非常多种。”

“包括但不仅限于语言上的侮辱。”

“甚至……闯入何丽娟家中的违法人员,还进行了肢体上的动作。”

“在这种不法侵害的不断升级和不断的加大当中。”

“如果没有陈斌的防卫行为,那么后续产生的影响会不会更大?”

“李飞和徐冰等人对何丽娟言语上的侮辱,并且付出了实质性的动作,那么下一步会不会继续进行侵犯的行为?”

“我想请合议庭成员,考虑到这一点因素。”

“另外。”

“通过李飞和徐冰等人在陈斌家的行为,根据提供的证据显示,已经很明显的看出对方的讨债行为。

已经超出了普通的违法犯罪而不是检方口中的轻微侮辱。”

“这几点都是需要考虑到的。”

“并且,在这个案件当中,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李飞等人是非法侵入陈斌家中。

对于陈斌和何丽娟进行侮辱和限制其人身自由。”

“相当于说李飞和徐斌等人是非法闯入到了陈斌和何丽娟的家中实施了犯罪行为。”

“陈斌和何丽娟有权利对于李飞等人的非法侵入实施防卫行为。”

“根据刑法中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