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最后的辩诉

审判长早早的对顾斌诱导性提问贺东升以及贺东升母亲做了判定。

诱导性判定,再加上以此作为立案的证据。

很难解释其主观性不是恶意控告。

而且这个案子造成了,对贺东升的刑事处罚,已经达到了诬告陷害的构成标准。

顾斌目前的状态是完全陷入到了被动的局面。

深吸了一口气以后,顾斌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面对其所提出来的问题,缓缓开口:

“针对诉讼方律师的提问,我的正面回答如下:”

“第一:我当时为什么进行诱导性的提问。”

“虽然说法院方面判定我当时的提问为诱导性,可是我已经解释过了,我的提问是基于贺东升有着重大的骗保的嫌疑的基础上。”

“我询问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贺东升是否是真的骗保。”

“第二,进行诱导性询问,和主观意图是诬告诬陷贺东升,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

“并不能通过诱导性询问这一点,来判定,我的主观意图就是诬告诬陷贺东升。”

“移交立案,是我检举失实,可是贺东升的确具有着重大的骗保嫌疑不是吗?”

“根据刑法第243条规定和适用的范围,恶意控告需要带有主观因素的恶意,我的主观因素,是进行事实的调查,而不是恶意的控告。”

“我的怀疑没有任何的问题。”

“诉讼方律师,你的问题我回答完了。”

顾斌陈述完,看了苏白一眼。

苏白笑了笑。

啧啧……

怎么说呢,顾斌是懂转化概念的。

顾斌的回答,有一定的道理和法律依据,但是不能够进行深入的推敲。

首先。

针对苏白关于诱导性目的的提问,顾斌回答的很简单直白,没有什么的问题。

可是对于主观意图不是为了诬告诬陷,为什么要进行诱导性询问的这个回答显得有一些牵强。

作为一名保险公司的法务,深知保险法律。

购保人有没有进行骗保,通常情况下,一名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在聊过一番以后,就能够做基本的判定了。

你说你的诱导行为不是为了恶意控告,那你为什么在后面又进行立案?

要知道,诱导行为和立案,以及向检方提交证据,这三方是连在一起的,并不是分开的。

还有。

顾斌给出来的解释是,不是恶意控告,是检举失实。

检举失实和诬告的区别很大。

检举失实指的是,由于举报人对某些情况不了解,或者说,了解的不够确实,而后向举报部门进行了所谓的,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只是针对这一点来说就有很大的争议。

你都进行诱导性行为了,难道说还不了解事实吗?

肯定不是。

根据顾斌的陈述,苏白缓缓开口:

“请问顾律师……”

“你刚才提到了检举失实这一点,在这一点的情况下,说明了你对贺东升的主观意愿是否是骗保,不清楚对吗?”

“对!”

“那么我请问顾律师,你说你对贺东升是否属于骗保的主观意愿并不清楚,那么为什么要用诱导性的问题去询问贺东升?然后通过诱导性的问题来得出答案,进行立案……?”

“你难道不可以公正客观的询问吗?”

“你给出的解释是贺东升的确是有着重大的嫌疑,可是有着重大的嫌疑并不代表着的确有着骗保的事实。”

“你也说了,进行诱导性的询问和诬告陷害,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在主观性上,你既然没有诬告陷害的想法的话,那么为什么会进行诱导性询问,从而立案,以此提交非法证据?”

说白了。

这场辩诉的内容主要就是在一点,主观的恶意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