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没有事实依据,凭借个人主观判断,这就是对司法的不公
庭审场上。
吕红梅紧紧的盯向诉讼方席位的苏白。
???
这是什么个意思,一直中止她的提问?
还让不让她继续提问了?
苏白注意到了吕红梅的目光,没有太过在意。
庭审上,正是这种无良律师多了,才会导致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
申诉多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犯罪了就是犯罪了。
没犯罪就是没犯罪。
一切按照律法条例来,按照证据来,你隔着扯什么“主观”“应该”的犊子呢?!
要证明有罪,那么就拿出证据来,不能因为出现了某件事情的结果,就判定这个人有罪。
按照你的诱导还有你的主观来……
那你觉得有罪就是有罪,你觉得无罪就是无罪。
法律解释权在你手里……?
来来来……
你让坐在审判席席位上,让中间的那个来说,看看他敢不敢说解释权在他手上。
今天他敢说的话,那么成就点算是达成了。
这个时候,李雪珍小声开口:
“苏律师……我觉得对面的那个吕律师……没有律师的操守……”
“嗯!”
苏白点了点头。
吕红梅诱导当事人发言,的确是没有操守……
怎么说呢……
在庭审上,你拿出来证据或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来进行辩解,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你在庭审上诱导当事人的主观……这未免太离谱了吧?
禁止提问。
这还算是审判长判处的相对来书,比较轻了。
重一点,直接开启禁言或者直接责令离开庭审现场。
……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检方提问有一定引导的嫌疑,现中止检方对于当事人的提问,请检方继续陈述。”
咚!
听到法槌落下来的声音。
吕红梅深吸了一口气。
知道自己不能够在继续问下去了,只能继续开口:
“审判长。”
“根据证据表明和刚才当事人王明轩的陈述。”
“已经说明了,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的危险行为,根据过失犯罪致人死亡的构成条件。”
“预见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没有行动,或者是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即,判定王明轩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任何的问题。”
苏白举手:“我方否认!”
“庭审中,检方一直在强调和诱导王明轩有主观的意愿,表明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的危险行为。”
“可是!”
“检方能不能不通过你方的主观,来判定王明轩的主观?”
“检方能不能拿出来实质性的证据,来表明王明轩的主观是已经预见或者预知了林秀即将进行危险行为……?”
“审判长。”
“根据执法方的证据,相关的王明轩的口供,以及检方提供的证据来说。”
“没有任何一项强有力,甚至是辅证能够证明王明轩预见了林秀的举动,检方律师凭什么一口咬定王明轩已经预见了林秀的举动?!”
吕红梅:“那王明轩为什么要减速?”
“减速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已经预见了林秀的举动吗?!”
苏白:……
你在说什么……?
“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定义是,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才会被判定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我方当事人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车窗,这一行为很危险,一般正常的司机采取了减速,目的是为了保护乘客的安全,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同时。”
“在行驶车辆的时候,王明轩的精力会在行驶车辆的本身上面,在此期间,一系列的行为只是下意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