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最终判决!
很快。
自宣布休庭结束,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再次开庭。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声,三位合议庭成员再次走进了庭审现场。
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白安环绕了一圈,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现在继续开庭。”
“针对诉讼方和检方的各自的陈述。”
“合议庭针对双方的表述问题,已经进行过讨论。”
“现暂停,诉讼方与检方是否就张来冬涉嫌寻衅滋事的讨论。”
“等庭审对于诉讼方的行政处罚是否申请撤销谈论完毕,三方陈述完毕,进行最后的判定。”
“双方对此,是否有异议?”
苏白:“我方没有异议。”
莫晓:“我方没有异议。”
咚咚咚!
“双方均无异议。”
“那么下面开始针对诉讼方申请撤销水管站的行政处罚进行审理。”
咚咚咚!
“诉讼方,针对于你提交的诉讼申请来看,你方表明水管站行政违法,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或者是法律条文的说明?”
“有的审判长。”
苏白缓缓开口,紧接着取出一张诉讼材料,缓缓开口道:“根据一审判决中,对于我方处罚三十万的罚款。”
“我方认为适用条例不当。”
“一审中,对于处罚三十万罚款,根据证据表明,水管站的行政处罚是,三次责令我方对于修建的桥梁进行拆建,以此为由对我方顶格处罚。”
“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例是根据水法规定第65条未经水域行政部门或者管辖部门批准擅自修建桥梁并违规建设,责令不改的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行政处罚。”
“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律师,这件事情是否属实……?”
孟海洋微微点头:“这件事情属实。”
“根据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张来冬责令不改,进行处罚,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嗯!”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
“那么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律师,你方申请的这个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是我方责令不改吗?”
“是的,责令不改。”
孟海洋微微点头。
“好的,谢谢。”
苏白继续陈述:“根据水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未经水域行政部门同意或者管辖水域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桥梁,责令拆除桥梁或者提交补齐相关手续。”
“否则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水法第六十五条或者后面的相关内容,孟律师是没有看吗?”
“拆除桥梁后面还有一句话,叫做补齐相关手续。”
“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
“我方曾向有关部门多次提交相关手续,均未获得回应和通过,可是相关部门,却连着对我方发出三次责令,每一次都是顶格处罚,这合适吗?”
“即,我方认定行政违反行政处罚法,有问题吗?”
面对苏白的询问。
孟海洋直接沉默了。
这的确有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相关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多次连续向同一单位或经营,做出相关的行政处罚,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整改时间。
不过……
这个补齐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没有做出回应。
的确是他们的责任。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孟海洋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反驳,但是一想到这是在庭审直播,又收回来了自己的反驳意见。
沉默数秒后,干脆直接沉默了。
败诉就败诉了,但是万一说错话,那么性质就变了。
苏白凝望着孟海洋。
针对行政诉讼的话,在庭审过程中,对方毕竟不占着法律条文。
尤其是。
目前的情况还是在庭审直播,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能少说就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