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番外:云中谁寄锦书来

雍城是个好地方。

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每一个季节的美。

春日里,有桃李满山,夏季有荷花满塘,秋日里茱萸开遍,黄叶飞舞,冬日里白雪皑皑,红梅艳艳。

于锦自打来了雍城,就再也不曾回过宁京城。

对她来说,昨日已死,早已没有了固国公府的六姑娘,如今只有于锦。

她并不缺日常花销,沈家不在意她那一点嫁妆,不过虽然少,但是那对于世家大族。

如果是个普通的百姓,那就很多了。

她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以后的日子,还可以开个铺子。总归有自己的生计。

何况离开的时候,四姐姐还给了一些,总是能过活的。

她便开了一个胭脂铺子,自己做一些胭脂水粉,又不累又好玩。

年深日久后,她的锦记胭脂铺竟然生意火爆。也认识了一条街上靠卖字画为生的书生花大郎。

后来锦记生意越来越大,还被宫中小公主喜欢上了。锦记也供御用。锦记也开了好几个分店。

不过于锦并不在意这些了,她只给小公主做,其他人用的,那肯定不会是她亲手做的了。

彼时她常跟云雀一起玩,云雀也是个妙人,她开了一家客栈,做了个客栈老板。

有人护着,一开始有人找事也全都被压下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云老板是有后台的。

云雀最喜欢听路过的人讲故事,有些很有趣,她就记下来,记录成一本一本的册子。

又请来说书人讲给别人听。

云雀和于锦自打认识,关系就不错,很是投契。

雍城不大不小,她们两个人正好交心。

她们默契的不太提起京城的事,过去的都过去了。

只是云雀比起于锦来,还有一些不同,那就是她其实一直念着故人。

她到了雍城后,就开始养身子。同一年,送走了姑母张氏,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实她更希望是个女儿,不过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她在决定离开之前,就不再服药。

她想,一切都交给命运。王妃会给她足够用的银钱,生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能怀上一个孩子,那就生出来,就养大他。

要是不能怀上,那也是天意。

她是个单身的孕妇,却从不伤心。

于锦知道她的一些事,只有那么一次,失神的问:“你这是何苦呢?你要想留下,也不是不可以啊。”

云雀只是笑:“没想留下,王妃问过我,我叫云雀,是想做云中雀还是金丝雀。我选了海阔天空。”

有王妃在,这孩子生了也会有个身份。

无非就是个寡妇带大的。

于锦还想问,你不委屈吗?可后来她就知道,云雀不觉得委屈。

她是为了给那几年的情感一个结尾,她生下的,是她心爱男人的孩子。

所以无怨无悔。

只是这份情也不足以支撑她留下来。

于锦再嫁的夫君是个读书人,可惜是没太多学问的那一种,说话温文尔雅,很有耐心,也帮着家里打理胭脂铺子。他也不是雍城本地人,是投亲来到这里的。

是个正宗的江南男人,皮肤白皙,生的眉眼细腻。

说话慢,就连吵架都不会。一着急就脸红,就连于锦这样的性子,都能比他利索。

有时候顾客挑剔难缠了,他就处理不了,急的直冒汗。

自然,他也没能中什么功名,到了二十六七,就放弃了。

索性就跟娘子一起经营铺子。

两个都没了什么家人,书生的姨母对他也不好。人家也是一大家子呢。

于锦生了三个丫头,书生也不嫌弃,天天抱着小的拉着大的。

有邻居说你娘子都没有儿子,还得再生一个。

他就摆手,用温柔的语气跟人家辩解说我们家的囡囡们都好,不用再生了。

于锦跟他还真就没儿子,就三个丫头,一个比一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