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几乎是第二天一早, 成瑶就带着李梦婷, 去了民政局,查阅了她自己的婚姻登记情况。
果不其然,她仍旧是“未婚”。
张浩真的做了假证。
这下之前做的所有工作全部变成了白用功,电话公证也没有任何用处了, 一切都要重新推翻再来。
这婚内忠诚协议里拟定的离婚时财产分割方案,自然完全不作数了,这套共同购买的“婚房”, 想让张浩一分不取直接出局,是不可能了。那就只能接受现实, 就其余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为她争取到最大利益了。
李梦婷虽然脸色惨白, 但也不得不接受现实,她气愤震惊之余, 也开始想起对策来:“瑶瑶, 张浩这样,算不算是伪造国家证件罪?而且他一边用假-结婚证和我同居,一边现在又和梁琼琼领了真的结婚证, 这该是重婚罪了吧?算是刑事犯罪了, 能让他坐牢吗?”
虽然从法律条款来说,张浩这种行为无疑绝对是犯罪,只是想要证明他的行径, 是需要证据的。
“你这里只有你自己那份假-结婚证, 而且你也和我说了, 当初‘领证’的事,你们都是电话或者口头沟通的,你也没录音,根本没有留下证据,你就算拿出你这份假-结婚证,张浩也完全可以说,这证不是他做的不是他给你的。”
成瑶很冷静:“他完全可以说,他和你虽然同居,但一直以来只是男女朋友,他是和你提了分手后,才和梁琼琼结婚的。这假-结婚证,是你因为分手因爱生恨,特意做了来污蔑他的。”
李梦婷下意识便是反驳:“不,怎么可能是我?”
“我知道不是你,主审法官甚至心里可能也和我一样认为,但是法律是法律,没有证据,不能贸然给张浩定罪。”
“瑶瑶,虽然没有张浩制作假-结婚证的证据,但我想我能找到证据证明他一边和我同居让我怀孕了,一边却让梁琼琼也怀孕了,是不是找到这些细节,就能做出证据链,证明他有重婚?”
“重婚实践中很难举证,而且必须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现在张浩完全可以说,和你只是同居关系,自始至终没有说过结婚,也没有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你没有工作,自然没有同事为你证明张浩和你曾以夫妻名义对外示人,而我作为你的律师和朋友,证言的效力可想而知。”
成瑶看了李梦婷一眼:“张浩一直拖延不肯和你在A市办酒请同事朋友来参加‘婚宴’,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至于电话公证也行不通,因为张浩已经和梁琼琼结婚了,我就是装作任何人给他打电话,他也不会承认和你的关系了,肯定口径是‘分手的前女友’。”
李梦婷咬紧了嘴唇。
“而且最高法出过一个《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还规定,‘重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司法实践上对界定重婚罪本身也有很多争议。”
重婚罪和伪造国家证件罪这两条路,显然都走不通。
为此,成瑶不得不与李梦婷又紧急沟通了很久,不知不觉,她就这么花了一整天时间梳理李梦婷和张浩的案子情况和共有财产情况。
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快下班了。
成瑶一看手机,这才想起来今天还约了自己妈妈闺蜜的那位儿子去家里吃饭。她急急忙忙收拾了东西,便准备往家里赶去了。
走的时候,成瑶路过钱恒的办公室,下意识朝门口看了一眼,钱恒不在。
其实本来成瑶打算是找钱恒讨论一下李梦婷案子的情况,只是等她去敲门,才发现钱恒竟然不在。
成瑶挺好奇,按理说没有日程安排的下午,钱恒是不会离开办公室的,她好奇地问了包锐:“钱par什么时候走的?是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