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当时的沈知意给不了他答案。
几天后, 他的亲生父母哭着在她面前卑微的请求她,求她让他们见他们孩子一面。
这时候她也给不了他答案。
宋凛说。
“阿莘的身子一向都不怎么好, 医生说, 我们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努力了许久,但是不见有结果,渐渐的也就死了心。”
“后来我们打算在家族续养一个孩子, 就当接班人培养。小孩我们也见了,挺乖巧懂事的,正准备办手续的时候, 她怀了。”
“我们很高兴。他是我们爱情的结晶, 更是我们千辛万苦才盼来的孩子。我和阿莘都坚信,他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他的名字是我们苦苦想了一个月才给他起的, ‘樾’有茁壮成长的意思, 我们不求他有多出众, 只求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他从怀里摸出那块被卖掉的玉佩, 上面的字大部分已经被摩擦掉了, 只剩下一个若隐若现的宋字。
“玉是阿莘挑的,她参加了无数场拍卖会, 最终以五百万的价格买下它。上面的字是她一笔一划雕刻上去的,从他出生那天起就带在身上。”
“可谁也想不到,一块五百万的玉,最后只卖出5万块,多可笑啊!”
他的声音带着哽咽, 似乎每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就心痛得无以复加。
“那时候的我正值事业上升期, 很忙, 所以就请了女佣来帮忙照顾她和孩子。”
“女佣是中国人,她是偷渡过来的, 阿莘看见她在路边要饭,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回了家。”
“可……可谁也没想到,问题就出在这个女佣身上。”
“她被收买了。”
一想起那个女佣,他便双眸赤红,恨不得生生饮其血、啖其肉!
“原本要续养的是我堂哥家的儿子,眼见偌大一个宋家只差一步就落入他儿子手里,结果我夫人突然怀了。他的美梦落空,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他花钱收买了那个女佣,想让女佣趁机杀了他。可我的夫人平日里把他看的很紧,事事都自己动手,女佣完全没有近身的机会。于是她便趁我夫人午睡的时候把孩子偷了出来……”
“等我们找到那个女佣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而我的孩子,没有任何踪迹。”
“你堂哥呢?”沈知意忍不住问道。
宋凛说,“他说,他不知道。”
沈知意觉得有些可笑,明明一切都是他策划的,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可事实的确如此。
那时候宋凛家里面的产业还不像现在这样干净。娶了妻子后,他的脾气收敛了许多,人也变得温和起来,以至于让有的人忘记了他年轻时候的作风。
昏暗的地下室里,他堂哥被折磨的已经没有人形了。可昂贵的特效药却死死的吊着他的命。哪怕是这样,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还是“不知道”这三个字。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给了她很多钱,我让他把孩子弄死,她说没有机会,我就让他把孩子偷出来我自己动手。结果我到了约定地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纵然他权势滔天,把那寸国土的土地翻了又翻,几乎是掘地三尺,可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孩子。
他那么小一个,还不足半岁,随便一条野狗叼去也才够饱腹一顿。
他们一直在国外翻来覆去的找,可谁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国内的一条肮脏的臭河旁边。
一个老头的善意之举,让他的孩子困顿了十多年。
他感到不幸,又觉得幸运。
但自从孩子不见了之后,黎莘的精神就不太正常。她总觉得是自己没看好孩子,所以才丢了他,才让他被别人抱了去。
这份自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着她,它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只会越积越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