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着那股气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鲉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叠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接手。”这个人平静地说。
陈奇没接口。
他记得审讯他的警官曾经用懒洋洋的语调对他说过一句话∶“你写一份自白书,里面除了你的作案过程外,还要写上你的成长历程、恋爱史、你的亲戚朋友,等等,总之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为什么?”他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写恋爱史。
那个警察白了他一眼,用不耐烦地语气回答他∶“叫你写你就写,你又不是第一个,我们杜警长认为有必要,你就得写。”
这个想看他恋爱史的杜警长,莫非就是眼前的杜森?
他满心疑惑地盯着杜森看。
杜森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果然。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时你本来是想来见那个女孩的,可是,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眨巴着一对小眼睛,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算让你说1000遍,你还不是照样得说?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开着一条大约一手宽的缝,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对此似乎颇感兴趣。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确切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果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