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预兆
尽管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但他们还是沿着那条路走到底,回了一趟余煦上学时住过的地方。
很普通的老一代的公寓楼,但放在十年前,大概已经是附近最好的小区了。
他们没有走进去,只是隔着小区大门看了看余煦住过的那层楼——这个点倒还亮着灯,窗户里透出暖黄的灯光,贴了挺复古的剪纸窗花,大概是一家人团圆,正准备过年。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太知道该怎么和你相处,”余昧看着那格暖黄的灯,没头没尾地说,“当时也没什么钱,这边的房子都是租的,后来才有钱买下来,好像也没法给你提供多好的生活条件,还担心你一个人会不会不适应。”
但余煦比他想象中“好养活”得多,也很听他的话,丝毫没有同龄人该有的顽劣和叛逆,懂事得让人有些心疼。
当时他工作很忙,和现在成名之后的忙碌不同,是另一种在天亮前熬时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结果的忙——因为看不清未来,就只能接下眼前所有能接的工作,赚不分高低的每一笔演出费,才能负担起两个人的生活。
现在想来也听疯的,他自己也不过刚成年,在娱乐圈这个瞬息万变的地方讨着生活,居然有勇气去承担另一个小孩子的生活和未来。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当时没有余煦这样一个能让他感觉到温暖、觉得自己有所价值的存在,他大概也熬不过那段时间——找不到熬下去的意义。
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不过要是十年前的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和余煦结婚,还是因为洗脱绯闻这种原因,应该会想穿越到十年后来骂醒他……所幸结局是好的。
当晚,两个人就这么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夜,去了余煦读过的学校、住过的地方,还有上学时会去的图书馆、公园、小超市——他不算生活丰富的人,甚至称得上寡淡,但还是在这座小城市里留下了很多生活的记忆,就连路过一架秋千,都能说出一点相关的过往来。
像是初中的时候去图书馆写作业,偶遇了人生第一本和编程有关的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还参加了很多相关的比赛。
又或者一个人住,学着给自己做饭吃,放学之后其他小朋友都被家长接走,只有他留在学校后门的小菜场里,没什么根据地选要买什么菜。
摆摊卖菜的都是爷爷奶奶,看他懂事,还会教他怎么挑、买回去能做成什么菜,那个时候网络还没那么发达,菜谱都是书店里厚厚一本的彩页书,他的大部分烹饪知识其实来源于这些老人家的“口耳相传”。
还有高三学习压力大,一天到晚闷在教室里,偶尔会有学不下去的时候,晚上放学之后就去小公园里转转,沿着那条河一直走,耳机里是Echo的歌,就好像能隔着河岸,看到不远处渐渐明晰的未来。
“那个时候我每次学累了,或者做不出题有点烦躁,就会下意识地去听那首《眠》,不知道是因为节奏慢,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一听到这首歌就会平静下来,像镇定剂一样。”
“还有《极昼》,这是我听的第一首Echo的歌——其实直到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原来你是明星,而且这么厉害……这首也听了很多遍,有几千遍了吧,高考之前有段时间早上起来背书,还迷迷糊糊的,就会去听这首歌,一边听一边看天渐渐亮起来,就好像离有你的未来更近了一点。”
“其实我们班还有很多人喜欢你们,哪怕不了解,也多多少少听过你们的歌,广播站还会在午休的时候放——我有个前桌,暗恋坐第一排的一个女生,表白的时候还用了Echo的一句歌词,不过最后被拒绝了,让他先好好准备高考,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余昧听着听着,总觉得还少了什么,直到他说起“班里还有早恋的同学用Echo的歌表白”,才突然反应过来,他讲的那些过往里什么都有,却唯独少了青春文艺片逃不开的爱情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