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洛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正站在一条清冷的街道上,似乎刚下过雨,路灯昏黄,在潮湿的地面上反射出粼粼的波光。
不远处连片的老屋在夜色下显出几分阴森,精巧古拙的檐牙飞翘,仿佛一只只未名的怪兽正伺机狩猎。
他低头打量自己的装扮,墨绿色的连帽卫衣外套搭配一条普普通通的黑色运动短裤,以及手上拿着的……这个黑色的方块是手机吧?!
这一幕似乎有点熟悉。
他歪头想了好一会儿才恍然,这不就是他穿越那天的样子吗?
他下意识地摁下手机电源键,屏幕亮起,显示当前的时间:
2122年6月1日02:30 星期六。
距离他穿越只过了五个小时。
所以,他这是穿回来了?
是的,洛汶是个穿越者。
五个小时前,他还只是个平凡无奇的男子高中生。独自在家刷完了一套五三后,他就拿着手机打算出门吃夜宵,没想到半夜就穿越了。
而且像他这样的穿越者还有不少,那个叫做提贝兰的魔法世界早已经被地球人穿成筛子了。洛汶算是穿得比较早的那一批人,可惜他开局太非,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倒霉蛋。后来见识多了,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同是天涯穿越者,相逢何必曾相识,反正大伙儿都挺惨。
他们这些穿越者,穿成什么的都有。还是人的,不是人的,连生物都不是的,总之都挺惨的。所以不少人都想找办法回地球,可惜几百年过去了,一代人死去,一代人穿来,有的活成了传奇,有的默默无闻的消失,但始终没有人成功。
现在在既然他回来了,那估计其他人是不是也回来了?
其实,在他们穿越者圈子里一直有个猜测,他们是可以回到地球的,毕竟能过来就一定能回去不是。
在提贝兰,每个智慧生命的灵魂都有归宿。
信徒的灵魂会归于他们所信仰的神明,无信者会将永远徘徊在苏伦比沙丘。但几百年来,没有人见过任何一个穿越者的灵魂。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来自地球的灵魂,死后将回归地球呢?
可惜,谁都不敢去死一死试一试!
现在看来,那些早就死去真的回来了也说不定。
洛汶举起手,对着路灯打量自己单薄的手掌。
力量传承于血脉。穿越回来,他理应变回普通的人类。但是从刚才开始,他的身体就好像打开了某个开关,熟悉的力量从每个细胞内部喷涌出来,流向四肢百骸,不断捶打锻炼,改变着这具身体。
难道,他在提贝兰的身体也同步投射了过来?
这时,一阵食物的香气突然传来,不等洛汶反应,他的肚子就响了起来。
洛汶痛苦地按着肚子循香看去,力量恢复是好事,但是他好饿啊!他觉得胃都要被饿穿了。
一家馄饨店,就在老街的街口,铺子十分简陋,店外搭着老旧的雨棚,下面摆了三四张桌子。一口汤锅就架在店门口,旁边是案板,几十只馄饨整整齐齐的码放在那儿,每一只都白白胖胖馅料十足。
洛汶艰难地辨认招牌上的文字:
“老杨……馄饨……店?”
中文,宋体加粗,每个字都显得那么亲切。
是那碗他没来得及吃的夜宵!
他记得这家店,怎么能忘呢!要知道穿越前他只是个学习到半夜、饿着肚子出门觅食,结果半路穿越的可怜学生啊!
他刚穿越到的那地方,根本就没有人能吃的东西,几百年,每当午夜梦回之时,除了他的老父亲,他想起最多的就是这碗馄饨啊!
洛汶连忙朝那走去,他现在、立刻、马上就要了却五百年的遗憾了!
可惜,店里一个人都没有,倒是边上的巷子里,不断传来闷响声。
洛汶对这种声响十分熟悉,那是拳拳到肉的搏击声,没什么技巧,西风城很多地痞都是这么打架的。洛汶朝那边走去,转过巷口,就见三个醉鬼正围着个年轻人拳打脚踢,年轻人躬身抱头,挨打的姿势熟练得让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