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这段时间以来, 季霄的网络热度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沈家的事,大大加深了他身上的那股神秘色彩。
当季霄修改完微博用户名,没过多久,相关话题就登上了热搜。
【怎么是魔尊了】
【难道是因为季霄也意识到自己比较邪气】
【?就季霄那张又白又俊的脸, 跟邪气, 跟魔尊有一点关系吗】
【谁说魔尊就一定是要威猛大汉形象的】
【虽然沈家罪有应得, 但是一夜之间就让堂堂沈家变成那样,这不邪什么是邪】
【仙尊也好, 魔尊也好,保佑我发财的就是好人,日常拜一拜】
【好不容易接受了仙尊的设定,一转眼又改了, 摊手】
季霄随机挑选了一名网友,在他的评论下面回复道:“因为我觉着魔尊听起来更威风,更霸气,更厉害。”
他心想,沈郁适应现代生活需要时间,等到学会用手机上网,刷微博, 那一定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互联网没有记忆,别看现在热度再高, 到时候对方根本不会发现,自己曾经借用过仙尊的名头。
看到季霄的新回复之后, 网上讨论得更凶了。
【魔尊听着为什么更威风,更霸气, 更厉害呢】
【可能因为有句话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可能正派一般人多, 魔尊单个人对一群, 所以显得更厉害】
【魔尊是魔界至尊,至尊怎么可能是光杆司令】
【仙尊听着就正气凛然,就很高岭之花啊。@魔尊季霄,要不还是改回仙尊呗】
【形容一个人仙,多是指长得好气质好,魔才是真正具有力量的,一听就很霸气】
……
月上柳梢头,季霄躺在浴池里,懒洋洋地刷着微博,网友们仍然在讨论这件事。
不得不说,有粉丝就是好。在自己表态“魔尊更威风更霸气更厉害”之后,粉丝们纷纷下场,一个关于“魔尊vs仙尊,究竟谁更威风更厉害更霸气”的伟大辩题,最终以魔尊获取胜利告终。
季霄心满意足地扬了扬嘴角。
这时,手机嗡地一下震动,收到了条短信。
“这是我的手机号,沈郁。”
笑容于是戛然而止。
这么快的吗?不过……就算沈郁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钱,买了手机,办好了手机卡,暂时也不可能熟练地进行网上冲浪吧?
季霄关上微博,不再继续回复网友,以免弄出更大的热度。
同一时间,华国西北边境。
这是一片浩瀚无垠的无人区,风卷黄沙万里,随时都有可能将地面上的一切统统湮没,动物、植物、岩石。即使是常年定居在附近绿洲的人们,也不敢轻易踏入这里。除了风沙以外,一望无际的荒漠极易令他们迷失方向。
在没有人类涉足的地方,一条干枯的、布满黑色可怖斑痕的手臂,突然从黄沙之下伸了出来。
不远处,两只出来觅食的蜥蜴注意到了这条手臂。沙漠蜥蜴既吃植被,也食虫肉,其中一只蜥蜴好奇地凑到手臂旁边,想要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东西,是否能够当作自己的晚餐。
下一秒,手臂以匪夷所思的角度猛地弯折,握住了这只蜥蜴。
被握住的蜥蜴自然奋力挣扎。然而手臂的力量岂是它能摆脱的,仅仅片刻,这只蜥蜴便不动了。
同伴全然没有察觉到危险降临。它躲在远处,看着一起出来觅食的好友。
没过多久,紧握着的手掌松开了。
先前被手臂捕获的蜥蜴重新睁开了眼。它的体型飞快地开始膨胀,发黄的瞳孔渐渐变得乌黑,直到眼睛里不再掺杂任何其他的色彩。
蜥蜴本是爬行动物,弹跳力极差,然而在变化完成之后,这只蜥蜴却是隔着很远的距离,猛地跳到了同伴的身上。
很快,它的同伴也有了黑色的瞳孔。两只蜥蜴分道扬镳。一只爬向荒漠深处,另一只则朝着距离最近的绿洲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