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从隔壁帝都的学校转学过来的女孩, 是同桌,同学,在在一个小区住的邻居, 时不时凶巴巴的怪脾气的美少女,也是他……很喜欢的人。
平生第一次喜欢的少女。
为此,我打破了很多原则,也尝试了很多不同的新事物。
他忽然有了想法,沉吟一会,提笔这么写道:
我平生大概没见过什么“光”,从小到大获得的冷眼不少,鄙夷不少,欺侮不少,一路走来,浑浑噩噩,无人扶持,不知所属,唯有拳头够硬, 性子够野,眼神够狠, 因为不反抗就会被吞噬, 不同化就会成为弱者,不自己站起来会像垃圾一样被人一次次丢弃, 我受够了这些无止尽的耻辱,于是我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没人爱的怪物, 谁若敢来欺负我, 我必揍到他跪地求饶。
——于是没人再敢欺负我, 我如愿成了镇子上人人敬而远之的疯子,没人敢来找我,我成了孤家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都怕我,视我如洪水猛兽,可是我自卑又堕落,阴郁又悲伤,大多数时间郁郁不乐,我常常思考每天像这样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又会在哪天真正迎来死亡。
我自己找不到答案,也没人会来主动告诉我。
香烟盒和啤酒瓶是常客,堆满了我客厅的茶几。
我用彻夜的游戏音效和漫无目的的宿醉消耗我所剩无几的浪荡青春。
一个人住的房子每到半夜就静的可怕,水龙头滴水的声音听了好几年,习以为常又冰冷透骨。
小时候时常会害怕有翻窗户闯进来的“鬼”,他们长着人的模样,进来之后就翻箱倒柜,把珠宝和钱财放进黑乎乎的口袋,扑在床边恐吓我一通再离开,第二天我在街上碰到它们,那些鬼还可以若无其事地拦住我,句句指责我的不孝,我的错处,还有我的血统。
他们说我是野种,下贱肮脏,不配拥有好的东西,还说我阴鸷狂妄,狂放又暴力,说不定骨子里也有着疯子的基因。
那时候我也一直以为自己会是疯子。
所以十几年来,我一直如孤魂野鬼一样活着,自暴自弃,无可追寻。
——或许干脆死了也没人在乎。
少年握笔刷刷地写着,黑漆漆的瞳孔里淡漠无温。
“但在这个夏末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我遇到了一个人。”
初次相逢她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和四周肮脏的巷子口和灰尘格格不入,她站在那里,像一颗被清水刚洗过的草莓,又或是沾着露水的山茶花,干净又叛逆,莫名有种不驯服的倔强。
她提着一只破掉的水果袋,不知何故站在那里,朝我投来隐晦而大胆的目光,我眯着眼看她,女孩却不躲不闪,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乌黑的长发披肩,皮肤白的像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她执拗地问他原因,为什么揍人,眼底带着不易察觉的冷意。
被勾起了淡淡的兴趣。
“一双桃花眼,很薄的樱桃唇,微卷的黑色长发,皮肤白得像块嫩豆腐,再冷的天也要穿很漂亮的小裙子,喜欢涂樱桃色玻璃唇釉,体力很差,性子乖张,脾气有点躁,而且多变,有时候很可爱很开朗,有时候又冷冷淡淡的,让人捉摸不透。”
写到这,他发现身侧的女孩打了个小小的哈欠,似乎是有些倦怠了。
她略微低下身子,趴在桌上。
略微垂下眼睑,抿起绯色的唇,继续写着卷子。
祁凛见状,唇角勾着一抹几不可闻的笑意,握着笔,在眼前的作文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
“脾气大,她生起气像个跳脚的小兔子,或者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白猫,眼睛红红的,被惹急了会咬你一口。”
“一开始的印象是个自以为是的小麻烦精,似乎坚守着一套自己的正义,被触及原则会坚决抵抗,而且乐于助人,不知为什么总是能和她碰到,是个闪闪发光又很受欢迎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