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做贼?
开心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不知道是不是也被他俩的情绪影响,这段时间天气一直不错,非常适合小情侣四处撒欢。
白天他们的活动很阳光、积极、可以描述,林瑾瑜从自己的蜗居小房间里出来,带着张信礼满大街逛,他们去了博物馆、去了古城墙、去了动物园还去了寺庙。
正值节假日,景点乌泱泱一片全是人,饶是林瑾瑜和张信礼两个男的在人堆里挤得也很艰难,战斗力最强的是那些膀大腰圆的中年大妈,一手拎着孩子,一手开路如入无人之境。
大中午日头高悬,他们在寺庙里放了平安灯,明明是人体最适宜的二十多度气温,俩人出来的时候却活活挤出了汗。
“我去,节假日旅游可真是活受罪。”林瑾瑜一边脱外套一边道:“不愧是著名景点,香火还挺旺盛。”
“求个心安而已,”张信礼把水递给他:“大家都只有节假日有空,挤在一起出来就这样了。”
林瑾瑜拧开盖子,就着那个共用的水杯喝了口:“热死了,去买个冰激凌吃吧。”
“才五月份,”张信礼说:“二十多度,吃什么冰激凌。”
张信礼老家在山上,工业品运上去本来就不容易,在他们那儿,冰棍冰激凌这种东西在大人观念里跟什么水果糖、动画片之类的东西一个概念,都是小孩子带奖励性质的娱乐,一年可能就实在热得受不了的那几天吃一个。
对林瑾瑜而言就全然不是这样了,冰激凌这东西不跟奶茶巧克力什么的一样就是个零食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四个季节,想吃就吃呗,注意点别吃到感冒就行。
“想吃就吃了,”林瑾瑜拉着他开始找卖冰激凌的店:“我都出汗了,吃个凉快凉快。”
景点周围餐饮还是十分发达的,没费多少时间,林瑾瑜就在超市门口找到了冰柜,包装花花绿绿,五颜六色,袋装的杯装的蛋筒装的全都有。
林瑾瑜问他想吃什么,张信礼不习惯在这个月份吃冰,便说自己不吃,让他去选。
不吃就算了,林瑾瑜没强迫他,自己开了柜子去拿,他喜欢吃巧克力,连冰激凌也爱选巧克力口味的……林瑾瑜吹着冷气,对着满冰柜琳琅满目的冰激凌挑了半天,最后随便拿了个梦龙的巧克力大杯。
张信礼对冰激凌的牌子毫无概念,所以并不知道诸如梦龙、哈根达斯这种拒绝使用代可可脂做冰激凌的外国牌子在进口关税的加持下价格能贵到一个什么“耸人听闻”的地步,等林瑾瑜拿着那杯雪糕去结账的时候,收银员一扫条码,头也不抬,道:“八十。”
张信礼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道:“多少?”
收银员仔细看了眼价格,说:“八十。”
张信礼觉得不可思议,林瑾瑜倒是没怎么意外,他小时候,零几年上下,在那个内地三线城市以下,冰激凌市场被五毛到一块五的绿舌头、老冰棍、掺水加色素的“七个小矮人”占据,根本见不到几个进口牌子的年代,梦龙的单支冰激凌在上海就要卖到七八元左右。
“太贵了吧,”张信礼说:“不值,没必要。”
“好吃不就行了,一根冰激凌还考虑什么值不值,”林瑾瑜说:“我给吧。”
张信礼觉得这不是谁给的问题,而是八十块买个冰激凌不值得,他们都是学生,经济也没有独立,花八十吃个冰激凌太奢侈了。
但他没当着收银员的面说,林瑾瑜付了钱,出超市门,张信礼拍了拍他,道:“瑾瑜,你花钱不能这么没数。”
林瑾瑜全然不觉得自己的消费方式有什么问题,不就一冰激凌吗,喜欢吃就吃呗,这也能上纲上线到花钱没数。
要是别人为这个说七说八,他肯定直接一句“我爱吃怎么了,关你屁事”,但说这话的人是张信礼,他就没什么脾气了,只说:“还好吧,也不是很贵,而且我一个人肯定吃不下,咱俩一起吃,算下来一人也就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