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中剿匪记

导读:

这文章题目就怪,“口中剿匪”?什么意思呢?幸好作者开门见山揭开了谜底——原来是把牙齿拔光。

拔牙就拔牙呗,为什么耸动视听地称之为“剿匪”呢?幸好作者接着就又给出了解释——十七颗牙齿,不但毫无用处,而且常常作祟,使他受苦不浅。名之曰“匪”,正是反映了作者对它们的切“齿”痛恨。

不管怎样吧,“剿匪”就要有“剿匪”的架势。作者给我们制造了一幅烟尘滚滚的大战场面。我们看到,敌方是“不尽责任,而贪赃枉法,作恶为非,以危害国家,蹂躏人民”。我方则是忍无可忍,“文王忽然变了武王,毅然决然地兴兵伐纣,代天行道”,并任命牙医师为“剿匪总司令”。十一天战役下来,十七名“悍匪”被连根拔起,满门抄斩。我方大获全胜,从此天下太平。

本文作于解放战争时期,当时正值内战,国民党政府政治腐败、祸国殃民。从这样的时代背景出发,就不难理解本文的用意所在了。文中作者把自己的牙齿比作“贪赃枉法,作恶为非,以危害国家,蹂躏人民”的贪官污吏,忍无可忍之下,毅然将其全部剿灭(拔光),以此表现了作者对国民党政府及官员的深恶痛绝;文章末尾作者则表达了期盼国家一换天日、百姓安居乐业的深切希望。

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齿拔光。为什么要这样说法呢?因为我口中所剩十七颗牙齿,不但毫无用处,而且常常作祟,使我受苦不浅,现在索性把它们拔光,犹如把盘踞要害的群匪剿尽,肃清,从此可以天下太平,安居乐业。这比喻非常确切,所以我要这样说。

把我的十七颗牙齿,比方一群匪,再像没有了。不过这匪不是普通所谓“匪”,而是官匪,即贪官污吏。何以言之?因为普通所谓“匪”,是当局明令通缉的,或地方合力严防的,直称为“匪”。而我的牙齿则不然:它们虽然向我作祟,而我非但不通缉它们,严防它们,反而袒护它们。我天天洗刷它们;我留心保养它们;吃食物的时候我让它们先尝;说话的时候我委屈地迁就它们;我决心不敢冒犯它们。我如此爱护它们,所以我口中这群匪,不是普通所谓“匪”。

怎见得像官匪,即贪官污吏呢?官是政府任命的,人民推戴的。但他们竟不尽责任,而贪赃枉法,作恶为非,以危害国家,蹂躏人民。我的十七颗牙齿,正同这批人物一样。它们原是我亲生的,从小在我口中长大起来的。它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与我痛痒相关的。它们是我吸取营养的第一道关口。它们替我研磨食物,送到我的胃里去营养我全身。它们站在我的言论机关的要路上,帮助我发表意见。它们真是我的忠仆,我的护卫。讵料它们居心不良,渐渐变坏。起初,有时还替我服务,为我造福,而有时对我虐害,使我苦痛。到后来它们作恶太多,个个变坏,歪斜偏侧,吊儿郎当,根本没有替我服务、为我造福的能力,而一味对我戕害,使我奇痒,使我大痛,使我不能吸烟,使我不得喝酒,使我不能作画,使我不能作文,使我不得说话,使我不得安眠。这种苦头是谁给我吃的?便是我亲生的,本当替我服务、为我造福的牙齿!因此,我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在这班贪官污吏的苛政之下,我茹苦含辛,已经隐忍了近十年了!不但隐忍,还要不断地买黑人牙膏、消治龙牙膏来孝敬它们呢!

我以前反对拔牙,一则怕痛,二则我认为此事违背天命,不近人情。现在回想,我那时真有文王之至德,宁可让商纣方命虐民,而不肯加以诛戮,直到最近,我受了易昭雪牙医师的一次劝告,文王忽然变了武王,毅然决然地兴兵伐纣,代天行道了。而且这一次革命,顺利进行,迅速成功。武王伐纣要“血流标杵”,而我的口中剿匪,不见血光,不觉苦痛,比武王高明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