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四月初六,新科进士游街,花开满城,光暖和煦,方俞骑着头戴红绸大花的骏马,一路从宫门出街,临高望低。
京城风光无限好,一年之间最盎然的时节,纪朝最繁华的国都之下,这般高头大马,又恰直风华正茂的年纪,若不春风得意一番,也枉为年少。
倒是也印证了方俞当初学骑马时同乔鹤枝打趣的那句话,若不把这些本事习得在身上,将来有朝一日若金榜题名,新科进士惧马不敢骑行才是贻笑大方。这不,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城中热闹,京城本就有春日簪鲜花的习俗,今日新科进士游街,年轻貌美的小哥儿女子满街都是,个个簪花熏香,手提着采集的花瓣篮子,待到游街队伍行到之时,便会朝着面朗英俊的进士郎君抛撒花瓣,以至于京都街道上尽数是五彩的鲜花。
从内城出去后,方俞便见着外城的盛世繁华,街道两旁的窗户打开,鲜花自楼上,夹道两旁飘洒而来,这般盛景,三年才得见一回。
“哎呀,今年的探花当真是平平无奇。”
见着敲锣打鼓出来的新科进士,为首的状元郎面白目清,因出身名门,虽身形不算高大,但一身的贵族气息倒也称得上一句器宇轩昂。
于左侧稍稍往后一些的是新科探花郎,个子倒是可见的比状元郎要高大一些,一双眼睛也神采飞扬,但五官平平,不免让清早便拾掇了出门等在主街两旁,或是端在茶肆酒楼中的小姐公子哥儿们大失所望。
却是那一般都夹在中间,不常受人观瞻注目的榜眼,今年却是让人眼前一亮。
于状元郎右侧的年轻男子面如冠玉,目郎明秀,宽肩窄腰一身红袍,头戴镶珠纱帽,面貌体态那都是上乘,春日和煦也知人心绪,一抹从高楼檐角的春阳似乎也怜惜榜眼郎君,柔情的落在郎君微微扬起的嘴角边上。
这年代尚且还没有氛围感三个字一说,总之这神来一笔引得了满街市待字闺中的小姐小哥儿们心绪飞扬,纷纷将篮子里的花瓣洒向了榜眼。
方俞笑,是因着他看见了凭栏而望的乔鹤枝。
“主君果然是最受欢迎的。”
乔鹤枝看着从楼下经过的男子,笑着摇了摇头:“他还同我埋怨想受点为探花来着,凭借己身的才貌传上一段佳话绝唱。”
“可惜了主君未能得偿所愿。”丝雨掩着嘴偷笑。
乔鹤枝也无奈,自受点回来方俞便在被窝里偷偷跟他说些大逆不道的话,说什么天子上了年纪审美不行了,要他去城里最大的布庄挑选最时新的料子给他做衣服,要让大众知道他是可担探花的云云。
先前便满面红光的说,若他做了探花多好,纪朝的探花郎颜值天花板就拔高到了新高度,游街时在京城待字闺中的小姐小哥儿的生命中灵光乍现,然后英年早婚,成为所有人生命中的遗憾,俗称爱而不得。
便是像云城一般,他收的第一批学生就是关门弟子,时下便是费再多心力,再多的劲头也不能拜方夫子为老师了,可不是在云城学子的生命中灵光乍现然后永远消失嘛。
乔鹤枝听着他一番不着边际的言论,又气又好笑的赏赐了两个大嘴巴子,可算是给消停了下来。
今日游街,他受花最多,算是心想事成了,可不把他美得。
瞧那般笑的春心荡漾,他若再夸奖两句得上天了,回家自又少不得一番邀功自怜。
见着队伍不见了,敲锣打鼓声都远了,乔鹤枝起身对丝雨道:“这两日可贪不得闲,咱们新宅钥匙才拿到,还得好生安置,往后可要常住的。”
方俞的行程表就差写出来贴在门栏上了,这阵子他忙,家宅里的事情便都落在了他的头上,不过他是方家后宅的主子,处理后宅之事也是他的必须课,两人分工行动,分活儿做,也可谓是互相承担共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