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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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吹雪七岁学剑,此后数年剑不离身,以剑道作为毕生追求,他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竟然能在看到剑时说不出话。
长五尺三寸,重六十斤,这少年人,果真不凡。
“有哪里不对吗?”赵明钰眨眨眼睛,拍拍宝贝重剑疑惑的看过去,他还没嫌弃这人的乌鞘长剑太轻,凭什么嫌弃他的剑重?
“剑很好,没有问题。”陆小凤赶在西门吹雪之前开口,笑嘻嘻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小王爷剑法高超,一剑下去邪祟尽消,绝对是顶顶好的剑客。”
“小爷先消灭了你这个邪祟。”赵明钰磨了磨牙,很想一剑把陆小凤拍成肉饼,“有位伟人说过,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敌人都是纸老虎,小爷的剑打人绝对比西门吹雪的剑疼。”
“那是自然。”陆小凤一本正经的应和着,看着小祖宗的目光多了几分纵容。
重剑砸人的确够疼,但也轻易砸不死人,西门吹雪的乌鞘长剑只有薄薄一层,划在脖子上几乎没有感觉,却能直接要了性命。
西门吹雪看着两边剑锋都是钝口的重剑,沉默许久才再次开口,“剑法一招一式都需要领悟,不该一昧依靠剑锋锋利。”
在见到这人之前,他很疑惑陆小凤为什么会和皇室中人成为朋友,见到这人之后,所有的不解都有了答案。
这般古灵精怪,的确适合和陆小凤一起干坏事。
“对吧对吧,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小爷的剑可有内涵了。”赵明钰眼睛亮晶晶,抱着和他差不多高的重剑稀罕的不行,大宝贝没有开刃也不锋利,重量更是让人望而却步,但是这都不是问题,他就喜欢这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武器。
小王爷说起剑来非常有心得,重剑不重还叫什么重剑,招式不够力气来凑,他的力气都是抡剑练出来的,杀伤力一点也不比别的剑客差。
据说曾经有个剑客,杀尽天下无敌手,剑道大成后只求一败,可惜他太厉害了,找遍天下也找不到谁能成为他的对手,只好饮恨将剑埋藏。
大佬的第一柄剑非常锋利,凌厉刚猛无坚不摧,是弱冠之前用的;
大佬的第二柄剑是软剑,因为误伤了别人,悔恨不已给扔了,是三十岁之前用的;
大佬的第三柄剑是重剑,就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重剑,比他的剑还沉,人家有八八六十四斤,大佬带着重剑横扫天下,这是四十岁之前;
而第四柄剑,却返璞归真变成了木剑,剑客的剑法达到眸中境界,不再囿于外物,花叶草木皆可为剑,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呸……正是无剑胜有剑的超凡脱俗之境。
他从小就拿着重剑,直接从第三重境界开始,也就是说,他能比别人更早进入大佬那种境界,他可聪明了好吧。
赵明钰扬起下巴等着夸奖,结果等了半天也没听见动静,于是不开心的看向西门吹雪,这大兄弟刚才还和他心有灵犀,现在怎么回事,快支棱起来啊。
西门吹雪周身剑意萦绕,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剑刃上,看着寒光凛冽的剑身若有所思,陆小凤心头一跳,意识到西门吹雪进入了顿悟的状态,示意赵明钰不要出声,轻手轻脚扛起六十斤的重剑将人带出大厅。
热水和金疮药已经准备好,小祖宗路上受苦了,快去清洗上药睡一觉,养好精神才有精力说正事。
陆小凤把剑放在客房的桌子上,趁侍女准备热水的时间好奇的问道,“明钰,你方才说的那位剑客姓甚名谁?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能达到花叶草木均可为剑的境界就绝对不可能籍籍无名,再说了,在这小祖宗的剑出来之前,他也没听说有谁用过六十多斤的重剑。
“纵横江湖三十馀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1】”赵明钰将手背在身后,用茶杯当惊堂木,学着说书先生的架势说道,“这位剑客人称剑魔,正是那遍寻天下只求一败的独孤求败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