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安德烈的声音再小,也逃不过蝙蝠的耳朵。
毛团虽然长得圆圆滚滚,能力却不输给任何一只吸血鬼养的蝙蝠。
再次被嫌弃身材的毛团咬着牙,细小磨牙声“咯吱咯吱”一直伴随安德烈和莱恩斯离开走廊。
安德烈扭头看向蹲在房梁上的小蝙蝠,说:“记得让维乔莱尔把戒指送回来,这么大年纪,怎么还能贪小便宜呢。”
毛团里两颗豆子般的小眼睛紧紧盯着远去的两人,尖耳朵抖来抖去再没捕捉到有用的信息,于是“嘭”的一声消失在房梁上。
两个人沉默地走过走廊,回到客房里。
安德烈说:“你竟然会答应维乔莱尔不去管德里克的事情。”
莱恩斯自顾自擦拭枪和匕首,抬了下眼皮说:“很奇怪?”
“很奇怪。”安德烈点头,“按照血猎的行事风格,一定会亲自对德里克赶尽杀绝,确保万无一失。”
“诺德的确会这样。”莱恩斯承认,“但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莱恩斯:“德里克对于血族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人物,据你所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行事诡异,难以捉摸。血猎要去追捕这样一个人,需要重新了解德里克,摸透他的脾性,再撒网捉鱼。很麻烦。”
莱恩斯并不相信维乔莱尔,血族的信誉一向很差。只是如安德烈所说,他需要的只是神血和吸血鬼不再危害人类,至于德里克的死活其实并不重要,让维乔莱尔处理这件事,省时省心,何乐而不为。
安德烈说:“我的意思是,你相信血族会放弃神血吗?”
“是你说的,血族不会承认初拥以外的后代。这和我对血族的了解相符。”莱恩斯觉得安德烈话里有话,于是看向安德烈,示意他解释。
“血族族规向来如此。”安德烈说,“但……这么多年过去,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厌倦了密林后没有太阳的世界,想要从地狱爬往人间呢。”
“你的意思是维乔莱尔……”
“不,他是个老古董,族规是他的信条,维乔莱尔是个合格的血皇。”安德烈否定莱恩斯的猜想继续说,“只是猜测,我很久没回血族了,也许那里一切如旧,也许一些东西已经改变。”
安德烈说:“德里克就是一个证明,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避世。血族的欲望在膨胀,生发,终有一天冲开桎梏,爬出密林,重临人间。”
这是个合理的猜想,甚至是个血族答应避世时,就已经存在的预言。
血族拥有太过漫长的生命,欲望在岁月中积攒,挤压,终会反噬。况且,也不是所有血族愿意压抑欲望。
至少前来参加宴会的这些血族,就是明显的享乐主义。
如同新生儿不会对上帝存有敬畏一般,新生血族很容易对族规产生叛逆心理。
他们没有经历放纵的岁月。一直被银链绑缚身体,一旦有宣泄的口子,就会如闻到血的饿狼般扑出去。
“你想的太多了,安德烈。”莱恩斯打断安德烈的思绪,“目前我们需要做的是解决德里克。一切危险都会有预兆,你说的那些并不在可控范围内。”
安德烈愣了片刻,讪讪说道:“你说得对,那么我们考虑考虑怎么对付德里克吧。”
作为血族,德里克的血统足够纯正,能力也并不低。甚至因为他是个疯子,不顾后果,大部分血族都不愿招惹上德里克。
德里克远离族群,行踪不明,要杀他并不容易。而和德里克最熟悉的,莫过于安德烈。
安德烈为自己找来一项麻烦,却适合他的工作。
莱恩斯看向半闭着眼的安德烈,沉声说:“你有办法了。”
吸血鬼是狡猾的生物,他们的行为总有目的,每一步后面都是一盘仔细雕琢的棋局。
安德烈“欣慰”地笑起来,说:“很高兴你变聪明了,探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