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沐于归回到律所后, 苏静忙迎了出来。
“沐姐,你有个当事人等了你很久了。”
沐于归闻言一怔。
“我这两天不是出差了,怎么会有当事人找我?”
苏静告诉她, 那个当事人刚好在她出差之后就来了, 听说她去出差就问她什么时候能回来, 苏静因为不知道,于是没敢说确切的回答。
于是对方就每天都来等着。
恰好沐于归今天回来, 那个当事人也在。
“哪个案子的?”她于是问了一句。
“就是之前那个电信诈骗的。”
沐于归一听心里就有数了, 于是叫苏静把人请到自己办公室去。
而她本人则先去了办公室,把桌上的案卷和别的什么都整理好, 接着去一旁茶台边落座。
当事人很快就来了。
沐于归听见敲门声抬起头时,看见的是一个身穿宽松长裙,头发披散, 神情稍稍有些憔悴的女人。
对方进来后看见沐于归高兴得不行,马上上前两步。
“沐律师, 你终于回来了!”虽然女人脸上的神情是憔悴的,但她眼底的喜悦和感激却极为真实, 她伸手握住了沐于归的手, 一直说着谢谢。
这个当事人沐于归还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大概去年的时候,法援中心给她指派了一个案子, 被告就是她这个当事人,公诉人是检察院, 案由为诈骗罪。沐于归接了这个案子后,就去和当事人了解情况了。
因为这个当事人孩子不到一岁,还是哺乳期内, 因此得以取保候审,而通过了解, 沐于归得知了,对方其实也算不上诈骗。不过是因为找工作的时候没有擦亮眼,去了一家本身是诈骗的公司。但因为她在公司的职位就是普通的销售,并没有机会参与公司的机密,所以根本不知道公司其实就是个诈骗公司。
而那个公司后来被一网打尽,身为员工的她自然也一起被逮捕。
但其实她只入职了不到一个月,甚至连一单没能成功。
如果按照正常的审理流程,很可能会被判刑进去,那到时候孩子就没人照顾了。
好在国家规定,但凡刑案,被告一定要有辩护律师,如果自己没钱请,就由政府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费由法援中心支付,以确保每个公民都有充分行使辩护的权力,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沐于归这个当事人就是很典型的,有律师和没律师很可能是两种结果。
因为单靠她自己一个单亲妈妈,本身又是被告,基本是没办法很好地为自己辩护,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沐于归在了解了她的情况后,为她写了很详细的辩护词,最终从多个角度证明这个当事人本身是被动地参与诈骗事件,且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且被逮捕后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于是最终判决下来后,她这个当事人得到的结果是判二缓二。
也就是不用马上进去,只要在缓刑的两年内不再违法,两年之后就彻底自由了。
这个判决书还是一个月前沐于归亲自去法院领的,因为她的当时人家里出了事,回了西藏老家,她还特意叫快递寄回去,同时告知对方结果。
之后这案件就算告一段落了,沐于归也没再放在心上。
没想到一个月后,对方居然还会主动找上门来。
而显然,是来道谢的。
“沐律师,本来一个月前我就应该来的,但家里的事实在走不开,现在才能过来亲自跟你表达感谢。”这个差点就被判刑入狱的女人,显然把沐于归当成了救命恩人,“如果不是你,我的孩子可能这会就没妈妈了,他还这么小,我都不知道要把他交给谁去照顾。”
女人说了许多,大部分都是表达对沐于归的感谢。
沐于归之执业几年,也不是没碰见过这种情况,但每次都还是让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