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阮庭之一人一骑, 手拿长枪,上马后就径直朝留兰镇去。
留兰镇毗邻青山镇,只需绕过青山镇后面的大常山就能到了, 平日走路不过一个时辰,骑乘马车顶多也就半个时辰,若是快些,两刻钟也能到……这会在巷子里说话聊天嗑瓜子的人陡然瞧见阮庭之一身窄腰窄袖的白衣劲装,冷着一张脸策马前奔,不由都被吓了一跳。
等人跟一阵风似的越过身旁才恍然回神, 喃喃道:“这是阮先生家的大儿子吧?”
“看模样是,而且咱们镇上也就庭之那孩子会拿这东西吧。”
阮庭之打小就是出了名的顽劣性子, 小时候上树掏鸟,下水捉鱼,还喜欢充当孩子王领着一帮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去摘人家院子里的枣子,偶尔被那些人家气急捉回家也不怕,大咧咧把衣服一脱往长板凳上一躺,任由阮先生打个皮开肉绽也不叫疼,最后还是押着阮庭之回家的那些大人觉得不好意思, 纷纷上前劝着别打了。
等长大了——
这孩子倒不干这些损人的事了,而是花钱买弓买箭,什么枪啊、剑啊的,一把把的往家里抬, 被阮先生扔掉就继续买, 吵也不听, 骂也不管,十岁的年纪就敢一个人上山打猎了,有一回更过火, 独自一个人气喘吁吁拖着一匹雪白的狼下山,差点没把他们这群人吓死。
可无论是小时候的阮庭之还是长大后的阮庭之,在众人的眼中都是一个“虽然贪玩闹事但脸上时常挂着笑”的孩子。
可刚刚那马上少年脸沉得跟修罗似的,回想起来都让人有些忍不住打冷颤。
“这孩子这个样子是去做什么?”
众人哪里知晓,只能呆呆地看着阮庭之离开。
……
阮庭之骑得一手好马。
他打小就喜欢骑射,他爹不让他骑,他就自己偷偷买了马匹养在外头,一有时间就骑着马大山大河四处逛,更不用说他如今进了忠义王的军队,每日苦练骑射,不到两刻钟的时间,他就已经穿过大常山到了留兰镇。
作为留兰镇的第一富绅杜家,阮庭之自然知晓在哪。
说起来他小时候还跟杜辉打过一架,那不中用的玩意被他揍过一回就怕他怕得要死,偏偏心肠黑得很,一个人打不过就买通那些地痞流氓躲在巷子里堵他,不过最后还是被他打了个半死……想到当初杜辉趴在地上喊他爷爷的景象,阮庭之握着银枪的手收紧,那双和阮妤有些相似的眼睛也跟着沉了下去。
要是知道这畜生会干出这样的混账事,当初还不如直接打死算了。
含着冷色的目光看着不远处的杜家,阮庭之薄唇紧抿,眼神愈冷,牵着缰绳的手又向上一挽,而后脚尖轻轻踢一脚马肚,马儿立刻仰头发出剧烈的嘶声,两只前蹄扬起,以比先前还要快的速度朝杜家奔去。
杜家与留兰镇其余群居的人不同。
许是为了彰显自己家和别人不一样,杜家早年特地花钱让周遭的邻居全都搬离了这处,倒使得这方圆之地只剩下他们这一枝独秀,朱门白墙黑瓦片,门口还杵着两只石狮子,端的是富贵繁华。
杜家大门常开,门前还有两个下人守着。
他们远远就瞧见了阮庭之的身影,少年一身白衣,头发高束,手握银枪,云层里泄出的万道金光让他看起来犹如天神降世。
只是起初两个下人也只当这人是路过,哪想到那人突然策马往这奔来,速度快得仿佛山间食人的猛兽,两人被吓了一跳,想后退却跌撞在地上,有个瞧清阮庭之的身影,似想到什么,脸色一白,顿时一溜烟往内跑,边跑边喊,“老爷,不好了,出事了!”
杜老爷今日难得休沐在家。
距离杜辉流放凉州已过去月余的时间,而这月余的时间里,杜家几乎每天都有争吵声,就刚刚,杜老爷还跟杜夫人吵了一架,为的是他给几个女儿相看亲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