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珂赛特 第三卷 完成他对死者的诺言 六 这也许可以证明蒲辣秃柳儿的聪明
也就是在一八二三年圣诞节那天下午,有一个人在巴黎医院路最僻静的一带徘徊了好一阵。那个人好象是在寻一个住处,并且喜欢在圣马尔索郊区贫苦的边缘地带的那些最朴素的房屋面前停下来观望。
我们以后会知道,那人确在那荒僻地区租到了一间屋子。
那人,从他的服装和神气看去,是极其穷苦而又极其整洁的,可以说是体现了人们称为高等乞丐的那一种。那种稀有的混合形态能使有见识的人从心中产生一种双重的敬意,既敬其人之赤贫,又敬其人之端重。他戴一顶刷得极干净的旧圆帽,穿一身已经磨到经纬毕现的赭黄粗呢大衣(那种颜色在当时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一件带口袋的古式长背心,一条膝头上已变成灰色的黑裤,一双黑毛线袜和一双带铜扣襻的厚鞋。他很象一个侨居国外归国在大户人家当私塾老师的人。他满头白发,额上有皱纹,嘴唇灰白,饱尝愁苦劳顿的脸色,看去好象已是六十多的人了。可是从他那慢而稳健的步伐,从他动作中表现出来的那种饱满精神看去,我们又会觉得他还只是个五十不到的人。他额上的皱纹恰到好处,能使注意观察的人对他发生好感。他的嘴唇嘬起,有种奇特的线条,既严肃又谦卑。他的眼睛里显出一种忧郁恬静的神情。他左手提着一个手结的毛巾小包袱,右手拿着一根木棍,好象是从什么树丛里砍来的。那根棍是仔细加工过的,样子并不太难看;棍上的节都巧加利用,上端装了个珊瑚色的蜜蜡圆头,那是根棍棒,也象根手杖。
那条路上的行人一向少,尤其是在冬季。那个人好象是要避开那些行人,而不是想接近他们,但也没有露出故意回避的样子。
那时,国王路易十八几乎每天都要去舒瓦齐勒罗瓦。那是他爱去游息的地方。几乎每天将近两点时,国王的车子和仪仗队就会在医院路飞驰而过。
对那一带的穷婆来说,那便是她们的钟表了,她们常说:“两点了,他已经回宫了。”
有跑来看热闹的人,有挤在路边的人,因为国王经过,总是一件惊扰大家的事。国王在巴黎的街道上忽来忽往,总不免引起人心一度紧张。他那队伍,转瞬即逝,却也威风。肢体残废的国王偏有奔腾驰骤的嗜好,他走还走不动,却一定要跑,人彘也想学雷电的奔驰。当时他正经过该地,神气平静庄严,雪亮的马刀簇拥着他。他那辆高大的轿式马车,全身金漆,镶板上都画着大枝百合花,在路上滚得忒楞楞直响。人们想看一眼也几乎来不及。在右边角落里一个白缎子的软垫上面,有张坚定绯红的宽脸,额头上顶着一个刚刚扑过粉的御鸟式假发罩,一双骄横锐利的眼睛,一脸文雅的笑容,一身绅士装,外加两块金穗累累的阔肩章,还有金羊毛骑士勋章、圣路易十字勋章、光荣骑士十字勋章、圣灵银牌、一个大肚子和一条宽的蓝佩带,那便是国王了。一出巴黎城,他便把他那顶白羽帽放在裹着英国绑腿的膝头上,进城时,他又把他那顶帽子戴在头上,不大理睬人。他冷眼望着人民,人民也报以冷眼。他初次在圣马尔索出现时,他所得到的唯一胜利,便是那郊区的一个居民对他伙伴说的这样一句话:“这胖子便是老总了。”
国王准时走过,对医院路而言这是件天天发生的大事。
那个穿黄大衣的步行者显然不是那一区的人,也很可能不是巴黎人,因为他不知道这一情况。当国王的车子在一中队穿银绦制服的侍卫骑兵的护卫下,从妇女救济院转进医院路时,他见了有些诧异,并且几乎吃了一惊。当时那巷子里只有他一人,他连忙避开,立在一堵围墙的墙角后面,但已被哈福雷公爵先生看见了。哈福雷公爵先生是那天值勤的卫队长,他和国王面对面坐在车子里。他向国王说:“那个人的嘴脸相当难看。”在国王走过的路线上沿途巡逻的一些警察也注意到他,有个警察奉命去跟踪他。但是那人已隐到僻静的小街曲巷里去了,后来天色渐黑,警察便没能跟上他。这一经过曾经列在国务大臣兼警署署长昂格勒斯伯爵当天的报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