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时他一坐就是一个下午,读那些无聊恶心、卑鄙下作的诗歌(像瘟疫一样,我无法忍受!)。

——本·琼生,《人人高兴》

第二天,人们举行游行,抗议那场害斯特莱克丢了条腿的战争,几千人举着标语牌,蜿蜒行走在寒冷的伦敦市中心,走在最前面的是军人家属。斯特莱克从他和加利共同的战友那里听说,示威人群里有加利·托普莱的父母,加利在那次夺去斯特莱克一条腿的爆炸中丧生。可是斯特莱克根本没想过跟他们一起去游行。他对战争的感情,不可能被黑框围住,印在方方正正的白色标语牌上。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好,这在当时和现在都是他的信条,而参加游行就暗示某种悔恨,其实他心里无怨无悔。因此,他戴上假肢,穿上那套最好的意大利西装,直奔邦德街。

他追踪的那个花心丈夫,一口咬定与自己分居的妻子,也就是斯特莱克的那位黑美人客户,在夫妻俩下榻酒店后,因为酒后粗心,丢失了几件非常昂贵的珠宝首饰。斯特莱克碰巧知道那位丈夫今天上午在邦德街与人有约,他有一种预感,几件据称已经丢失的珠宝很可能会意外浮出水面。

斯特莱克打量商店橱窗时,目标进了马路对面的那家珠宝店。半小时后,他离开了,斯特莱克去喝了一杯咖啡,消磨掉两个小时,然后大步走进珠宝店,声称妻子酷爱祖母绿,在这样的借口下,他花了半小时假装考虑各种不同的首饰,目的是引出黑美人怀疑丈夫顺手牵羊的那串项链。斯特莱克果断地买下项链,因为他的客户已经为此预付了一万英镑。用一万英镑证明丈夫欺骗,这对于一个有望获得几百万赔偿的女人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斯特莱克在回家的路上买了一块土耳其烤肉。他把项链锁在办公室的一个小保险柜里(保险柜通常用来存放作为证据的照片),然后上楼,给自己砌了一杯浓茶,脱掉西装,打开电视机,以便随时留意阿森纳队和热刺队的比赛。他舒舒服服地躺倒在床上,开始阅读前一天夜里偷来的书稿。

正像伊丽莎白·塔塞尔告诉他的,《家蚕》是邪恶变态版的《天路历程》,故事发生在一个传说中的无人地带,与书同名的男主人公(一位天才作家)因为他那个岛上的人都是白痴,看不到他的才华,便愤然离开,朝着遥远的国度开始了一场具有无比宏伟意义的旅行。

斯特莱克浏览过那本《巴尔扎克兄弟》,因此对书中奇异华丽的语言和比喻并不陌生,但吸引他读下去的是小说的主题。

在浓墨重彩的描写和大量色情的语句中,浮现出的第一个熟悉的人物是利奥诺拉·奎因。年轻有为的家蚕在充斥着各种危险和野兽的国度里游历时,遇到了魔女,一个被简单描述为“老娼妓”的女人,她抓住家蚕,把他捆绑起来,成功强奸了他。对利奥诺拉的描绘非常逼真:瘦精精的,衣着邋里邋遢,戴着大框眼镜,一副木讷、呆板的样子。家蚕被持续凌辱几天之后,劝说魔女把他释放了。魔女为家蚕的离开感到非常郁闷,家蚕就同意把她也带上:书里频频出现这种奇怪的、梦境般的惊天逆转,这是第一例。本来令人恐惧的反派人物,突然之间,没有任何理由或歉意,就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正面角色。

再往下几页,家蚕和魔女遭到一个名为嘀嗒的怪物袭击,斯特莱克一眼就认出这个怪物正是伊丽莎白·塔塞尔:

方下巴,声音低沉。性格彪悍。怪物刚结束对家蚕的侵犯,家蚕就对它产生恻隐之心,允许它与自己一路同行。嘀嗒有一个令人恶心的习惯,总在家蚕睡觉时吸他的奶。家蚕逐渐变得消瘦、憔悴。

家蚕的性别似乎不可思议地变化不定。他除了能哺乳,还很快显示出怀孕的迹象,同时仍在继续取悦路上经常碰到的各种显然害着花痴病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