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一个十岁的孩子当然是留不住那些钱的,他被人打了一顿,抢走了钱,但勉强保住了母亲的尸体,在郊外挖了个坑,将她埋了。

等米瑟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但那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母亲的死讯很快就被知道,房子的主人前来讨要租金,米瑟没有钱,于是被赶了出去,只能像条小流浪狗一样住在别人家的房檐下,或是稻草堆里。

好在天气不算太冷,米瑟又知道有地方可以做工,换一口饭吃,勉强活了下来。

但人是没办法单纯为了活下来而活下来的,无论如何,一定有什么想要做到的事才行。

米瑟那时候的想法简单又天真,他想找到他的父亲。

虽然这个男人并没有在他短暂的人生里存在多久,但他是他的父亲,是像母亲一样的亲人,无论如何,米瑟得找到他。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米瑟便一直在为了这个目标奋斗。

米瑟一个人的第一年,他的勤劳打动了作坊里的师傅,对方想要收他做学徒,但有人指认米瑟偷了作坊里的东西,他因此被赶了出去,差点饿死街头。

米瑟终究没有饿死,而是幸运地找到了另一个可以工作的地方,虽然过了半年多,又因为类似的事情被赶走了,但还有其他地方愿意收留他。

三年间,米瑟几乎要习惯了这样的事情,他到处奔波,居无定所,总归是磕磕绊绊地长到了十三岁。

虽然十三岁的孩子也不大,但米瑟终于有拿到工钱的资格了,他开始打听自己父亲的消息,也有了些眉目,只是那个地方有些远,他还得更加努力工作才行。

操蛋的命运当然不会放过他,米瑟换过三次工作,攒下来的钱被人偷过一次,抢过两次,自己弄丢过一次,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才终于勉强把钱存够了。

但当他高兴地走在路上,计划着如何去往另一个城镇时,却看见了一个病得奄奄一息的女孩儿。

米瑟很珍惜自己赚来的钱,他想,我还想去找父亲呢。

米瑟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把所有的钱和女孩儿一起带给了医生,自己重头开始。

大男孩儿拿到的工钱当然比小男孩儿多,而且十五岁的米瑟已经学会和人打架了,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从他手里把钱抢走的。

这个年纪正是人类最顽强又最具有生命力的时候,不论失败多少次,都能毫无畏惧地再站起来,米瑟就像─株野草,生机勃勃地驻扎在命运为他准备的盐碱地里。

长势似乎还不错。

十六岁的时候,米瑟终于再次攒够了钱,这一次,他顺利地去往了他父亲所在的城镇。

在甩掉他和他母亲这两个拖油瓶后,米瑟的父亲如愿以偿地和那位贵族小姐结婚了,他毕竟有些经商的本事,同时也长了一张英俊的脸。

米瑟的长相有六成是自他那里遗传来的,米瑟的母亲把自己最好的那部分给了孩子,组成了剩下的四成。

米瑟找到了那位贵族的庄园,把自己拾掇了一番,乖巧地等在了路边。

他其实没有多大的指望,十岁的米瑟想和父亲一起生活,但十六岁的米瑟已经懂得了很多事情,他只是想看看自己的父亲,再和对方寒暄一番。

他甚至不会告诉他母亲的死和自己这么多年来吃的苦,他只是想和对方相认,如果能有一个拥抱,或者一句鼓励,那就更好了。

没有也没关系,米瑟又想,只是说上两句话就好了。

米瑟等了两天两夜,终于见到了那个男人。

米瑟对父亲的印象其实并不深,但他一眼就将对方认出来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身上相似的那部分,也许是因为某种父子间的感应,总之米瑟知道,坐在马车里的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

米瑟看着他的侧脸,激动坏了,少年大叫了一声,却不知道该如何呼唤对方,他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当然也不能叫他“父亲”,那会给他带来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