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无是处
谢长乐决定帮忙挽回一些傅总的好感度,努力回想傅总有什么优点。
比如,傅总平时忙于工作整日早出晚归,有时十天半个月的出差,但他的助理总会十分贴心地送上礼物,各个品牌的新品一发布就会出现在衣柜里。
比如,傅总身居高位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有时会说出格外伤人的话,但他的助理每个月都会准时打一大笔零花钱到账上。
再比如……
谢长乐:等等等等,怎么越想越觉得傅总除了有钱一无是处?一个优点都想不起来!
还是生活助理好。
前面说了,傅总是大忙人,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开会的路上,根本没有私人时间。他都是通过助理来得知傅总的行程。他和助理通话的次数比傅总还多。
助理不仅知道他的所有喜好,记各种纪念日、生日、节假日记得比他还清楚,从来不会忘记或者记错。提前三天总会收到一份精心准备的礼物。
谢长乐:靠,我为什么不和生活助理在一起?和他在一起我到底图什么啊?
谢长乐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秦秋声说完那句话后便不敢看谢长乐,握了握手心,感觉到了满是汗水。
会嫌弃他吗?
会觉得他不自量力吗?
各种想法在脑海中浮现。
过了许久,秦秋声才敢悄悄抬头。
看起来,谢长乐在思索。
纤长浓密的睫毛垂下,在下眼睑处落下一层阴影,他轻轻咬住了嘴唇,似乎有些挣扎,又像是在犹豫。
秦秋声也跟着一起扣紧了心弦,被修剪平整的指甲嵌入了掌心,等到留下深深的印子,他才察觉出一点疼痛。
回过神来,他的唇角浮现了自嘲的笑。
喜欢是最廉价的东西。
他什么都没有,没有钱,亦没有地位。光靠着“喜欢”这两个字,又能打动谁呢?又有什么立场来阻止谢长乐呢?
一颗光芒璀璨的钻石与一粒肮脏的尘土。
谁都知道该选哪个。
秦秋声听见他自己说:“没事,我就是随口一说。”
还在绞尽脑汁想优点的谢长乐眨巴了一下眼睛:“真的?”
真的不嫌弃傅总是二婚?
秦秋声:“嗯。”
于是谢长乐的眼中又有了光彩,犹如碎星一般,令人不敢直视。
他的声音欢快清脆:“那就好了!”他顿了顿,又有点不确定地说,“你了解了以后就会知道傅总的优点了……吧。”
秦秋声低垂下了头,遮掩住了所有的嫉妒,温声道:“好。”
得到了秦秋声肯定的回答,谢长乐觉得任务的进度条没有60%也有70%了,只要加把劲,他俩一定能成!
昨天晚上做的那个梦一定是未来的预兆!
谢长乐看秦秋声的目光越发的温柔,关心了一句:“你今天不用拍戏了吗?”
秦秋声回:“已经拍得差不多了。”
一个大女主网剧剧组的男配角而已,戏份也没多少场,他NG的次数少,拍得比别人快一些,再过个一周左右就能全部拍完了。
谢长乐摸了摸下巴。
原着中是怎么说来着的?
小演员和豪门总裁在一起后,并没有沉溺于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而是依旧为自己的事业而奋斗,坚强有韧性,犹如野草一般蓬勃生长。这是与那娇生惯养的白月光不同的地方,也是令豪门总裁欣赏的一点。
谢长乐:……哦。
对于谢长乐来说,工作不工作并不重要,他结婚的时候谢家给了他一点股份,再加上傅奕行一向阔绰,平时给的每一笔零花都有七位数。
谢长乐大学读得是服装设计专业,他高考失利,只上了一个普通本科,本想出国留学深造,没想到毕业了就和傅奕行结了婚。
为了攻略下傅奕行,他只能暂时搁置留学的计划,连想开的工作室也没开。
可没想到到头来只是浪费了三年的时间。人没了,命也没了。说得好听点是被人评价为娇生惯养的富贵花,不好听点就是当了一辈子的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