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皮鞋·鳝丝·花点衬衫
第一次到上海,是1984年,大概是5月。上海文艺出版社举办“《小说界》第一届文学奖”颁奖活动,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康家小院》荣幸获奖,便得到走进这座大都市的机缘,心里踊跃着兴奋着。整整二十年过去,尽管后来又几次到上海,想来竟然还是第一次留下的琐细的记忆最为经久,最耐咀嚼,面对后来上海魔术般的变化,常常有一种感动,更多一缕感慨。
第一次到上海,在我有两件人生的第一次生活命题被突破。
我买的第一双皮鞋就是那次在上海的城隍庙购买的。说到皮鞋,我有过两次经历,都不大美好,曾经暗生过今生再不穿皮鞋的想法。大约是西安解放前夕,城里纷传解放军要攻城,自然免不了有关战争的恐慌。我的一位表姐领着两个孩子躲到乡下我家,姐夫安排好他们母子就匆匆赶回城里去了。据说姐夫有一个皮货铺子,自然放心不下。表姐给我们兄姊三人各带来一双皮鞋。父亲和母亲让我试穿一下。我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就脱下来,夹脚夹得生疼,皮子又很硬,磨蹭脚后跟,走路都跷不开脚了。大约就试穿了这一次,便永远收藏在母亲那个装衣服的大板柜的底层。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我已经在家乡的公社(乡)里工作,仍然穿着农民夫人手工做的布鞋。
我家乡的这个公社(乡)辖区,一半是灞河南岸的川道,另一半即是地理上的白鹿原的北坡。干部下乡或责任分管,年龄大的干部多被分到川道里的村子,我当时属年轻干部,十有八九都奔跑在原坡上某个坪某个沟某个湾的村子里,费劲吃苦倒不在乎,关键是骑不成自行车,全凭腿脚功夫,自然就费脚上的布鞋了。一双扎得密密实实的布鞋底子,不过一月就磨透了,后来就咬牙花四毛钱钉一页用废弃轮胎做的后掌,鞋面破了妻子可以再补。在这种穿鞋比穿衣还麻烦的悄境下,妻弟把工厂发的一双劳保皮鞋送给我了。那是一双翻毛皮鞋。我冬夏春秋四季都穿在脚上,上坡下川,翻沟踔滩,都穿着它。既不用擦油,也不必打光,乡村人那时候完全顾不得对别人的衣饰审美,男女老少的最大兴奋点都敏感在粮食上,尤其是春天的救济粮发放份额的多少。这双翻毛皮鞋穿了好几年,鞋后掌换过一回或两回,鞋面开裂修补过不知多少回,仍舍不得丢掉,几年里不知省下多少做布鞋的鞋面布和锥鞋底的麻绳儿和鞋底布,做鞋花费的工夫且不论了。到我和家庭经济可以不再斤斤计较一双布鞋的原料价值的时候,我却下决心再不穿皮鞋尤其是翻毛皮鞋了。体验刻骨铭心,双脚的脚掌和十个脚趾,多次被磨出血泡,血泡干了变成厚茧,最糟糕的还有鸡眼。
这回到上海买皮鞋,原是动身之前就与妻子议定了的重大家事。首先当然是家庭经济改善了,有了额外的稿酬收入,也有额内工资的提升;再是亲戚朋友的善言好心,说我总算熬出来,成为有点名气的作家了,走南闯北去开会,再穿着家做的灯芯绒布鞋就有失面子了。我因为对两次穿皮鞋的切肤记忆体会深切,倒想着面子确实也得顺及,不过还是不用皮鞋而选择其他式样的鞋,穿着舒服,不能光彩了面子而让双脚暗里受折磨。这样,我就多年也未动过买皮鞋的念头。“买双皮鞋。”临行前妻子说,“好皮鞋不磨脚。上海货好。”于是就决定买皮鞋了。“上海货好。”上海什么货都好,包括皮鞋。这是北方人的总体印象,连我的农民妻子都形成并且固定着这个印象。那天是一位青年作家领我逛城隍庙的。在他的热情而又内行的指导下,我买了一双当时比较价高的皮鞋,宽大而显得气派,圆形的鞋头,明光锃亮的皮子细腻柔软,断定不会让脚趾受罪,就买下来了。买下这双皮鞋的那一刻,心里就有一种感觉,我进入穿皮鞋的阶层了,类似进了城的陈奂生的感受。①